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陕政办发[2014]9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2-14
实施时间: 2014-2-1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2039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全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2月14日
  全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
  (2013-2020年)
  为加快全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进一步提高良种供应能力,促进农业持续增产增效,根据《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形势
  (一)发展现状。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省农作物种业快速发展,实现了由计划供种向市场化供种的根本转变,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粮食生产取得“十连丰”发挥了重要作用。农作物育种成果丰硕,良种供应能力稳步提高,相关制度不断健全。但相比较,我省农作物种业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整体水平在全国靠后,与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一是育种创新能力较低。育种力量分散,科研单位之间、科研单位与企业之间缺乏有效协作。育种队伍结构不合理,人才断层较为严重。突破性品种少,近10年来审定的品种有一定种植规模的仅占15-20%,70%以上的玉米品种和90%以上的杂交水稻、马铃薯、蔬菜品种来自省外。二是企业市场竞争力不强。种子企业“多、小、弱”, 注册资本和营业额达“双千万”的种子企业只有7家,仅占企业总数的2.2%,90%的企业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到500万元之间。种子生产、加工、营销水平低,管理方式落后。三是供种保障难度加大。种子生产供应受自然和市场双重风险影响,比较效益持续下滑,“两杂”制种面积减少,生产用种以调入为主,保障种子供应的任务越来越艰巨。四是保障措施不够完善。管理手段落后,品种试验、质量检测、市场监管技术手段和设施滞后。种子储备严重不足,储备量不到年均用种量的1%。
  (二)发展形势。一是发展基础较好。种质资源丰富,科技实力较强,种子生产基地相对稳定,小麦、玉米、杂交油菜自主品种研发优势明显,大宗农作物种子生产能力稳步提高。二是扶持政策有力。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明确了农作物种业的基础性、战略性地位,指明了种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三是资金投入加大。国家启动了种子工程建设项目,省上设立了种业发展专项资金,社会资本也在积极进入种业领域。四是发展环境良好。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种业发展,种子企业和广大科研育种工作者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为种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转变种业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快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加强政策扶持,增加资金投入,提高研发能力,强化种业监管,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全面提升农作物种业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自主创新。加强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合作,坚持多学科融合发展、自主研究与引进应用相结合,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提高农作物种业核心竞争力。
  坚持企业主体。充分发挥种子企业在商业化育种、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的主导作用,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培育壮大“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
  坚持统筹科技资源。支持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的种质资源、科研人才向种子企业流动,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资本为纽带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
  坚持扶优扶强。加强政策引导,加大对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扶持壮大育种能力较强、市场占有率较高、经营规模较大的种子企业。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主要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1-2次,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7%以上,商品化供种率达到80%以上。扶持和培育8-10个育种能力强、生产加工技术先进、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建设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的优势种子生产基地70万亩,建立健全职责明确、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体系。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种业科技创新。
  建立健全种业科研机制。以科研教学单位为主,组织开展种业基础理论、方法和关键技术等研究,推进公益性常规作物品种选育和应用技术研发。引导种子企业加强同科研教学单位联合育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组织开展协同攻关,建立研究成果共享机制。
  推进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建设省级农作物种质资源库,统一收集、管理农作物种质资源。以优势作物为重点,组织开展种质资源保护、创新、评价、利用及分类管理研究,种质资源长期保存数量达到5万份以上。组织开展农作物核心育种材料和重要功能基因的筛选、创制、改良,加强抗逆机理、生物安全检测技术等基础性研究。组织开展常规作物、无性繁殖作物品种选育及应用技术研发,加强农作物育种、品种测试、机械化制种、种子加工储藏、质量快速检验等共性关键技术和标准的研究应用。
  逐步建立商业化育种新机制。以玉米、水稻、油菜、蔬菜等新品种选育为主,鼓励企业通过市场化手段整合育种资源,加强产业化、商业化育种。创建规模化育种技术体系,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新品种。引导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逐步退出商业化育种研发领域,鼓励科研机构优秀人才进入种子企业。
  (二)提高种业供种保障能力。
  加大基地建设力度。结合实施新一轮种子工程、新增25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等,加快推进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种子生产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杨凌在种子研发、品种示范等方面的作用,建设一批新品种示范基地,加快优良新品种推广应用步伐。
  建设现代化种子加工中心。以小麦、玉米、油菜、马铃薯等主要农作物为重点,依托种子企业,在种子生产优势区和粮食主产区建设现代化种子加工中心,配置功能齐全、技术先进、运行高效的成套生产线,提高种子加工能力。
  完善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制度。建立省、市两级种子储备制度,增加储备种类和数量。省级重点储备玉米、水稻、油菜杂交种子及短生育期农作物种子,市级主要储备大宗作物常规种子及短生育期农作物种子,保障灾后恢复生产和市场调剂需要。
  (三)培育壮大种子企业。
  鼓励和支持种子企业兼并重组、强强联合,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给予税收优惠,引导金融机构对种子企业并购重组给予信贷支持。加大对规模大、实力强、成长性好的“育繁推一体化”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育种技术、装备和高端人才。引导龙头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建设推广服务网络和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技术推广服务功能。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行业自律,提升管理水平。
  (四)加大种子监管力度。
  严格品种试验审定管理。健全品种测试体系,严格品种审定标准,加强品种特异性、抗病性和抗逆性鉴定。执行主要农作物DUS(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技术标准,完善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规范新品种保护测试。加强对审定品种的监管,建立健全品种退出机制。
  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建立公众监督机制,加强品种审定区域试验、种子生产经营、产品标识等监督管理,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证或侵权生产、制种基地抢购套购等违法行为,维护种子生产秩序。加强种子市场检查和企业监督抽查,建立企业信息查询平台,实施“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和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严格行政许可事项管理,加强事后监管和日常检查。
  提高种子管理能力。健全种子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建立监督和问责制,规范从业行为。加强业务技术培训,建立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种子管理队伍。加强品种试验和种子检测等服务设施建设,配备农作物种子质量快速检测、信息管理等设备。
  四、发展布局
  以小麦、玉米、马铃薯、水稻等粮食作物和果树、油菜、瓜菜、棉花等经济作物为重点,培育适宜不同生态区域和市场需求的农作物新品种,科学规划建设主要粮食作物和重要经济作物种子生产基地,提高种子生产能力。
  主要农作物种业发展布局作物种类品种培育基地建设小麦在关中灌区培育高产、优质、抗病新品种,在渭北旱塬培育抗旱、高产、优质新品种,在陕南培育早熟、高产、抗病新品种。培育推广种植面积1000万亩以上新品种1个、300万亩以上2-3个,实现1-2次品种更新换代。建设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种子生产基地50万亩。推进“三圃田”建设,加强加工能力建设,提升种子质量标准,提高种子商品化率。玉米筛选高产、优质、多抗、广适杂交组合,选育综合性状优良的突破性新品种。培育高产、抗逆、适合机械化作业的突破性杂交品种1-2个,实现新品种一次更新换代。建设海南育种基地,推动新材料、新品种选育。加快建设陕北制种基地,建成以果穗烘干为主的大型种子加工中心。推广高效制种、生产质量全程控制等技术。马铃薯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脱毒种薯组培苗快繁中心,建立和完善品种选育、种薯脱毒和质量检测体系。一、二级种薯覆盖率达到60%以上。在陕南、陕北优势产区建设5万亩脱毒种薯生产基地,完善脱毒种薯储藏设施,建立种薯生产登记、质量标识和追溯制度。水稻培育高产优质、适应范围广、抗逆性强、适于机械化制种和种植的杂交品种;选育品质优良、抗逆性强、稳产丰产的常规粳稻品种。实现1-2次品种更新换代,杂交种全部实现商品供种。在陕南建设杂交种子生产基地。油菜培育一批高产、高油、抗病且适合机械化作业的“双低”新品种,推广种植面积100万亩以上的品种1-2个,适宜机械作业的品种1-2个。在陕南、渭北建设种子生产基地3万亩,开展亲本繁育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种子包衣和丸粒化技术及种子专用播种、脱粒、加工机械。瓜菜选育一批优质、抗逆、高产、适合设施栽培的西瓜、甜瓜、番茄、白菜、黄瓜、线椒新品种。在关中和设施蔬菜集中区,建设一批规模适度、相对稳定的种子生产基地。果树开展产区群众性芽变选种,引进、筛选国内外新优品种及砧木。培育以苹果、猕猴桃为主,以中早熟为重点的丰产、优质、多抗、适应性广的新品种10-12个,其中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适宜我省乃至西北、西南推广的优良品种2-3个。扩建省果树良种苗木繁育中心和延安、渭南、咸阳、宝鸡、汉中种苗扩繁基地,新建西安、铜川种苗扩繁基地,支持重点基地县新建有规模、上水平的种苗采穗圃和繁育圃。棉花引进、筛选抗虫、抗病新品种。在渭南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种子生产基地。
  五、重点项目
  (一)种业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加强优势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利用,建立种质资源共享平台,完善种质资源信息化和标准化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创新单倍体育种、分子育种、细胞工程等育种方法和核心技术。组织开展常规作物品种选育和应用技术研发。加快以小麦为主的常规作物和以马铃薯为主的无性繁殖作物育种应用技术研发。
  (二)农作物商业化育种项目。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与科研教学单位合作开展商业化育种,构建创新战略联盟或产学研联合体,围绕种业关键技术开展联合攻关,探索建立商业化育种新机制,培育突破性新品种。
  (三)种子生产基地建设。在制种优势区建设规模化、标准化种子生产基地,加强土地整理改良,完善排灌沟渠、机耕路桥等生产设施,改善种子仓贮、检验及制种生产等基础条件。依托重点种子加工企业,建设一批大型现代化种子加工中心,建成玉米果穗烘干加工、小麦籽粒加工、水稻籽粒烘干加工及油菜籽粒加工等现代化加工生产线,建设高质量种子加工制造和技术示范基地。规划建设海南育种基地,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加代繁育和种子纯度鉴定,缩短育种周期,保证种子质量。
  (四)种子监管项目。根据农作物种植区划、生产布局,新建和改扩建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站46个。建设覆盖省、市、县三级农作物种子检测实验室,全面提升种子检测能力。配备必要的监管设备,增强案件侦查、取证、处理能力,提高市场监管执法水平。依托陕西种业网,建设种业信息服务平台,搞好信息收集、分析预测与发布。
  (五)种业科技转化项目。支持建设杨凌农作物品种权交易中心,建立种业科技成果交易平台,制定品种权交易管理办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按照不同生态区域和作物布局,建设50个农作物品种展示示范场。统筹使用现代农作物种业资金,对种子生产、新品种宣传、良种良法技术推广使用等予以支持,加快新优品种推广。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并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省农业厅负责综合协调和行业指导,对规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落实重大建设项目投资;省财政厅负责落实种业专项经费、有关补贴补助等;省地税局负责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加大对种业科研创新、人才培养等支持力度。各地要加强对推进种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尽快制定本地区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确保种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完善规章制度。修订《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陕西省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陕西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陕西省主要农作物引种管理办法》、《陕西省主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管理办法》等,建立健全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完善品种测试、审定、保护和退出机制。
  (三)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开展种质资源收集、创新和育种理论、方法研究。落实种子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规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完善种子生产收储政策,对种子储备给予补贴,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种子收储的信贷支持。建立政府支持、企业参与、商业化运作的种子生产风险分散机制,开展农作物制种保险试点。加大对种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将制种和加工机械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深化 内政办发[2014] 2014/5/26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种业企业加快 青政办[2023]79 2023/10/29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 苏政办发[2014] 2014/10/14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 陕政办发[2015] 2015/5/11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 川办发[2014]24 2014/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