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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度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经贸信息服贸字[2014]36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4-22
实施时间: 2014-4-22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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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经促局、新区经服局,各相关行业协会、服务外包企业、技术出口企业、服务外包培训机构: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1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事项工作的通知》(详见财政部、商务部网站《关于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2)要求,我市现开展服务外包发展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服务外包主管部门按照上述文件将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等要求通知有关企业,并尽快登录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同时需要认真准备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于4月25日前提交至深圳软件园二期14栋3楼324房(联系人:吕艳丽,电话:86169399)。
  二、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资金申报端口已于4月份开放。系统填报信息与2013年有较大差别,增加了部分内容,请软件园协助各申报企业及时登录系统填报信息。系统填报信息工作将于4月28日截止,逾期申报将不予受理。
  三、请各服务外包企业登录商务部“服务外包业务管理和统计系统”,认真填写今年1—4月份服务外包统计数据,如未填报数据或已填报数据与企业实际业务发生金额差距较大,将不予其资金资助。
  四、请各区经促局、新区经服局、相关行业协会积极组织并通知本区(本行业)企业申报。另请各区经促局、新区经服局各派一名业务负责同志,参加于4月28日—5月9日在深圳软件园进行的材料审核工作,参审人员名单请于4月24日前报送我委服务贸易处(市民中心C2060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吕艳丽、刘天雄、霍广宇,电话:86169399、86555235、82001362)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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