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海关 > 综合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己二酸反倾销措施中韩国企业权利义务变更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9号
发文部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发文时间: 2014-4-17
实施时间: 2014-4-18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00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9年11月2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韩国的进口己二酸征收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海关总署为此发布了2009年第70号公告。最近,根据涉案企业申请,商务部审查后决定由索尔维化学韩国有限公司(Solvay Chemicals Korea , Ltd.)继承罗地亚韩国有限公司(Rhodia Korea , Ltd.)在该己二酸反倾销措施中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及其他权利义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4月18日起,对以索尔维化学韩国有限公司(Solvay Chemicals Korea , Ltd.)为原生产厂商名称申报进口的己二酸,海关按照5.9%的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对以罗地亚韩国有限公司(Rhodia Korea , Ltd.)为原生产厂商名称申报进口的己二酸,海关按照“其他韩国公司”16.7%的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二、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韩国的进口己二酸征收反倾销税的其他事项,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70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4年4月17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阿科玛公司更名的公告 商务部公告2013 2013/5/21
关于原产于欧盟、日本和美国的进口高温承压用合金钢无缝 商务部公告2014 2014/5/10
关于对原产于日本、韩国、新加坡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双酚A继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3/8/30
关于泰国聚甲醛有限公司变更英文名称的公告 商务部公告2018 2018/2/6
关于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进行 商务部公告2017 2017/8/30
关于进口自荷兰皇家内德史罗夫控股有限公司的碳钢紧固件 商务部公告2017 2017/9/20
关于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倾销及倾销幅度期 商务部公告2017 2017/11/22
关于对原产于韩国、台湾地区和美国的进口苯乙烯反倾销调 商务部公告2018 2018/2/13
关于对原产于美国和欧盟的进口光纤所适用反倾销措施进行 商务部公告2016 2016/4/21
关于白羽肉鸡实施反倾销措施有关商品编号申报要求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9/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