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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纳税人征管范围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文文号: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通告2014年第1号
发文部门: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4-11
实施时间: 2014-4-1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州
阅读人次: 2446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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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国际税收管理,我局对福州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分局(以下简称“涉外税务分局”)征管范围进行调整,将部分涉外税务分局征管的纳税人调整到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地方税务局管征,具体名单可登录福州市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www.fjfz-l-tax.gov.cn)“税务公告”栏目查询或拨打涉外税务分局电话83357414咨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4年4月21日至4月30日,我局将对调整征管范围的纳税人进行数据批量迁移。在此期间,我局下属各办税服务厅(点)及网上办税系统(含自助办税终端)暂停受理涉外税务分局所征管纳税人的所有涉税业务。2014年5月4日起恢复受理。
  二、2014年4月28日起,涉及征管范围调整的纳税人,有使用“福建地税建安不动产税源管理系统”(企业端)、“福建地税机打发票管理系统”(企业端)的,应联网更新数据后方可正常使用。
  三、涉及调整征管范围的纳税人从2014年5月1日起,其地方税(费)分别由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请及时向上述地税局换领税务登记证件。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纳税人谅解并给予支持配合。若有不明确事项,请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与涉外税务分局原税管员联系。
  特此通告。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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