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务代理 >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201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税协发[2014]19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4-3-3
实施时间: 2014-3-3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295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201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大家认真学习,结合本所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日
  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协会工作的主线是:服务会员,促进发展。坚持为会员服务的宗旨,进一步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围绕规范发展,强化服务,促进广西税协的工作不断进步,努力促使广西注税行业的各项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一、推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一)主动汇报行业发展情况。及时了解和掌握中税协有关文件精神及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的变化情况,及时向各级领导部门反映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主动的向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汇报和反映行业发展情况,争取各级领导的工作支持和政策支持。
  (二)加强业务拓展,开辟新的市场。继续促进《关于依法支持我区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出台,为事务所增加营业收入服务;研究试点税务机关通过政府采购形式,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协助开展12366咨询,土地增值税清算业务等工作。主动了解、收集其他省(市)注税行业业务拓展的成功做法,及时为事务所发展提供有关信息。
  (三)加强与税务机关、中税协等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协助出台一些操作性比较强的业务规程、准则,以便使执业操作更具实用性。
  (四)加强与外省协会、其他行业协会的沟通与协调,不断学习和借鉴先进做法和经验,以学人之长,补己之短。
  (五)通过调查发现并总结一些经营业绩好、诚信服务佳的税务师事务所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树为典型,并组织经验交流,使全行业学有榜样,做有目标。选择一些经营不善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调研,分析原因,研究并提出解决的办法,帮助其摆脱困境,逐步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六)针对事务所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以及行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重点,列出专题,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深入调研,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以促进行业的顺利发展。支持事务所做大做强,通过兼并、整合等形式,推动事务所强强联合、强弱联合、弱弱联合,推动各类型事务所均衡发展。
  二、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规范会员执业行为,提高执业质量
  (一)做好行业检查。在税务师事务所自查的基础上,协助管理中心搞好2013年度行业检查(即年检),并要开展日常抽查工作。组织人员对94家事务所执业规范、执业质量、诚信服务、收费标准、内部管理等方面进行抽查,抽查率应达60%以上。
  (二)做好等级事务所的等级年审工作。根据《广西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2012年修订)》规定,结合年度检查,对已经评上等级的事务所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面达100%。凡年检合格并且符合等级标准的继续认可,对不符合等级标准的即取消相应等级称号并向社会公告,同时报送税务机关和中税协。(按办法规定,事务所等级认定两年开展一次,去年已经开展,今年则不再对新申报的事务所进行等级评定。)
  (三)以贯彻落实《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为指导,加强行业的规范化管理工作。相应研究有关办法,进一步完善执业规范、诚信服务准则和各项制度,以规范和促进行业的服务和监管工作。根据《广西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公约》、《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暂行办法》,要充分发挥奖惩委员会作用,对违法违规的问题严格采取相应的措施,进一步规范会员执业行为,促进会员依法执业、诚信服务。
  (四)根据《广西税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逐步建立事务所内部管理机制,为事务所建立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杜绝恶性竞争,净化行业环境,规范涉税市场秩序。
  三、坚持抓行业党建、统战,为行业发展打牢坚实政治基础。
  (一)成立中国共产党广西注册税务师行业委员会;
  (二)指导各税务师事务所党组织的建立健全工作。对没有党员的事务所,要通过选派指导员、联络员等形式开展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面覆盖。按照中税协行业党委的安排,指导税务师事务所党组织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组织我区相关人员参加中税协行业党委举办的行业党组织书记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能力素质。
  (三)加强行业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继续加强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统战部和区直机关工委的联系,积极主动汇报本行业的基本情况、工作建议,加强联系与沟通,争取近年能在自治区级有一名政协委员或地市一级的人大代表名额,同时在个别市县级政协中能够有所突破。
  四、继续抓好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努力实现培训针对性更强,效果更突出。
  (一)根据中税协的部署全力做好我区注税行业培训工作。协助中税协做好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培训基地、西部培训基地和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举办的业务精品培训班,组织报名,认真审核学员信息,并做好学员跟踪服务,及时向中税协培训部反馈信息。继续做好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组织工作。协助网校,做好后续教育的动员、监督工作,并将后续教育的参训情况、考试成绩等进行通报。
  (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面授培训服务。针对我区业务发展及事务所反映的问题,重点夯实执业人员的基础知识,加强执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至少两期全区性的注册税务师面授培训,满足注册税务师学习需求。
  (三)加强对事务所内部培训的服务和指导。根据事务所内部自主培训的需求,在师资方面、组织等方面给予指导;根据事务所上报的年度培训计划,适时跟踪旁听,发现并鼓励事务所开展有特点、有创新、有效果的培训学习。
  (四)尽快建立广西继续教育培训的师资库。
  (五)结合中税协和自治区统战部人才培养计划及评定标准,培养广西注税行业领军人才和高端人才。
  五、加大行业宣传力度,提升行业社会认知度
  (一)协助税务机关做好税收宣传月活动。根据自治区国税局2014年税收宣传月相关要求,开展和做好注税行业正面宣传工作。认真组织第四届“税收和注册税务师知识竞赛”。
  (二)创新宣传手段,加强行业宣传。组织行业内典型镜头的拍摄,在电视媒介和办税大厅电子宣传屏幕上以视频形式展现行业风采,提高社会认知度。
  (三)继续协助中税协做好《注册税务师》会刊2014年编辑出版工作。做好2015年度《注册税务师》杂志征订,做好杂志征订系统信息的更新工作。
  (四)加强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建设,结合不同时期的热点问题,开设专题栏目,扩大行业宣传。
  六、加强行业信息化建设,加快行业沟通和信息化传输
  强化网站维护,及时发布最新消息。保证协会各项文件的上行下达,及时将国、地税两局及中税协的有关文件精神传达给各会员。为广大会员提供更公开、更透明、更高效的服务。
  七、加强协会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一)充实协会工作人员数量,明确人员的具体分工和各部门工作职责,为更好的开展协会工作提供保障。加强秘书处内部沟通和合作,定期每月召开工作例会。
  (二)加强会费及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执行会费收、支制度,编制协会的年度预算和财务报告,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2012年财产保险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保监产险[2012] 2012/2/23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 晋会协[2013]14 2013/2/28
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经济和信息 青经信发[2016] 2016/1/22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 云会协[2012]7号 2012/1/16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地税工作要点》的 榕地税[2015]32 2015/3/25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 川办发[2016]31 2016/5/3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2014年生产服务业工作要点 粤经信生产[201 2014/5/12
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江西省资产评估行业管理 赣会协[2012]11 2012/2/7
辽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辽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20 2020/4/1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浙江 浙注协[2021]5号 20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