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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办理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集中投保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注协[2014]48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4-4-1
实施时间: 2014-4-1
法规类型: 注协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四川
阅读人次: 2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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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建立和加强注册会计师职业风险保障机制,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我会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会计师事务所集中统一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前期在广泛征求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后,以川注协[2013]176号文件印发了《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集中投保暂行办法》和《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集中投保补贴办法》,并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三家保险公司作为此次集中投保的承保入围机构。经过多次的协商谈判,最终与三家保险公司签订了框架协议,就集中投保的费率、服务方案等保险相关事项达成了一致。现将办理此次集中投保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保事项的咨询和办理
  此次集中投保承保入围机构包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财险”)和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太平财险”),三家入围机构经协商组成共保体,确定由人保财险作为首席承保人牵头为全省事务所提供承保和理赔服务。
  参加此次投保的会计师事务所可向首席承保人即人保财险索取有关资料,了解有关险种内容,购买职业保险。人保财险承诺:截止2014年4月30日24:00时,凡是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成功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险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享受框架协议中集中投保方案费率表的9.5折优惠。人保财险联系电话:详见附件。此外,也可向我会注册部索取有关资料,联系电话:028-85313676,联系人:王化。
  二、集中投保补贴办理的相关事项
  为鼓励事务所购买职业责任保险,我会拟对参加集中投保的事务所给予一定的补贴经费。对事务所的保险费补贴,每年集中进行一次,申请受理时间为每年的10月1日至10月31日;补贴事务所的名单,以受理期间上报有效补贴依据的事务所为准,逾期未申请的事务所视为自动放弃本项补贴。
  符合补贴条件的事务所,应自行提交补贴申请并及时上报参加集中投保的有效凭证。有效凭证包括事务所的保单及其明细、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费发票、事务所相应的保费支出凭证等。
  办理补贴事项请与协会财务部联系,电话:028-85316389,联系人:曾珂、蒯明。
  附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各地市州机构联系方式
  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4年4月1日

相关附件: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各地市州机构联系方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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