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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日元贷款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林业生态建设项目会计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吉财会[2008]575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10-20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其他核算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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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日元贷款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林业生态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日贷林业项目)贷款会计核算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规制度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日贷林业项目涉及的各级林业部门和项目单位(办)。各级财政部门对日贷林业项目的核算比照《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转贷会计制度》执行。
  第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项目单位(办),应配备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条 各级项目单位(办)的财务、会计工作必须接受同级财政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自觉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同时还应接受日本协力银行对项目进行的检查。
  第二章 会计核算与监督
  第五条 日贷林业项目实行报账制管理,项目单位(办)向所属市(州)、县(市)项目办和财政局报账。提款报账原则上一年四次,在每一季度结束后的l5日内完成。
  第六条 贷款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贷款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核算以公历1月1日至l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采用借贷记账法,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项目工程成本及物资采购按实际成本法记账。
  会计档案的管理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涉及日元业务时,应将日元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同时按日元记账,并注明业务发生时的折汇率。
  第八条 报账管理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设置总账、明细分类账。
  第九条 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条 各项目单位(办)和报账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第十一条 日贷林业项目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编号

科目名称

编号

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二、负债类

101

现金

201

应付账款

102

银行存款

202

其他应付款

103

预付款项

203

应付利费

104

其他应收款

204

协力银行贷款

105

应收利费

205

还贷准备金

106

应收生产单位协力银行贷款

 

 

107

政府统贷统还协力银行贷款

 

 

108

存货

 

三、净资产

109

固定资产

301

固定基金

110

固定资产清理

302

结余

 

五、支出类

 

四、收人类

501

拨出协力银行贷款

401

拨入配套资金

502

拨出配套资金

402

利息收入

503

造林、种草生产支出

 

 

504

树种采集、育种及储存设施支出

 

 

505

示范苗圃支出

 

 

506

林业生态示范园支出

 

 

507

生态监控系统支出

 

 

508

办公设备支出

 

 

509

培训支出

 

 

510

项目管理费

 

 

511

其他支出

 

 


  第十二条 日贷林业项目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01 现金
  本科目核算项目单位(办)的库存现金。
  收到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项目单位(办)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项目单位(办)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现金,并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时间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102 银行存款
  本科目核算项目单位(办)存入银行的各种款项。
  存入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或支出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项目办实际存在银行的款项。
  项目单位(办)应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终时,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属于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103 预付款项
  本科目核算预付的首期付款等各种预付、应收款项。
  实际发生预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协力银行贷款”、“银行存款”等科目。结算时,借记“造林种草生产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期末,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
  本科目按项目单位(办)设置明细账。
  104 其他应收款
  本科目核算除预付、应收款项外的其他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借出个人款、备用金等。
  105 应收利费
  本科目核算应向债务单位收取的贷款利费。
  收到利费通知单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利费”科目。收到交付的利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交付利费时,借记“应付利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106 应收生产单位协力银行贷款
  本科目核算应向生产单位收回的用协力银行贷款购建并交付使用的资产价值。
  购建完成的资产交付生产单位使用时,用协力银行贷款支付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造林种草生产支出”等科目。收到生产单位归还借款通知时,借记“协力银行贷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按项目单位(办)设置明细账。
  107 政府统贷统还协力银行贷款
  本科目核算由政府统贷统还协力银行贷款购建并交付使用的资产价值。
  购建完成的资产交付生产单位使用时,用协力银行贷款支付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造林种草生产支出”等科目。收到归还借款通知时,借记“协力银行贷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108 存货
  购入入库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发出存货时,借记“拨出协力银行贷款”、“造林种草生产支出”、 “其他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02 其他应付款
  本科目核算项目单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发生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203 应付利费
  本科目核算应偿还债权单位的贷款利费。
  收到利费通知单时,借记“应收利费”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交付的利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利费”科目。交付利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04 协力银行贷款
  本科目核算借入的协力银行贷款。二级科目按项目单位(办)的名称设置。
  收到贷款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收到上级单位统一采购的物资设备时,凭债务分割通知单,借记“存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属固定资产的,同时按上述固定资产科目要求结转。发生的各项支出报账时,借记“造林种草生产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偿还日元贷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收生产单位协力银行贷款”、“政府统贷统还协力银行贷款”科目。
  205 还贷准备金
  本科目核算债务单位从各种渠道筹集的专门用于偿还项目贷款的资金。
  收到生产和使用单位筹集的用于还贷的资金和贷款产生的利息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偿还贷款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协力银行贷款”科目,贷记“应收生产单位协力银行贷款”、“政府统贷统还协力银行贷款”科目。
  301 固定基金
  本科目核算项目单位因购入、接受捐赠等增加的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
  新建、购入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302 结余
  本科目核算项目单位年度各项收支相抵后的累积余额。
  年终,将“拨入配套资金??项目管理费”、“利息收入”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贷方,借记“拨入配套资金”、“利息收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将“项目管理费”等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项目管理费”等科目。
  401 拨入配套资金
  本科目核算项目建设期内收到的配套资金,包括货币资金和实物折抵款。
  本科目设置“项目管理费”、“造林配套资金”和“以劳折资”三个二级明细科目。收到配套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收到上级单位统一采购的物资设备时,凭划账通知单,借记“存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属固定资产的,同时按上述固定资产科目要求结转。
  年终结账时,属于拨入本级项目管理费,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对已完工的项目,将本科目与“拨出配套资金”、“造林种草生产支出”等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拨出配套资金”、“造林种草生产支出”等科目。
  402 利息收入
  本科目核算各级项目单位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收到利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科目。年终转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501 拨出协力银行贷款
  本科目核算拨付的协力银行贷款。二级科目按照收款单位名称设置。
  拨付贷款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用贷款资金支付项目费用、采购项目物资,向下级分摊分配债务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存货”等科目。
  年终结账时,对已完工的项目,借记“应收生产单位协力银行贷款”、“政府统贷统还协力银行贷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502 拨出配套资金
  本科目核算拨付的无偿配套资金。二级科目按照收款单位名称设置。
  各级项目单位拨付无偿配套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上级单位用配套资金支付项目费用、采购项目物资并向下级分摊分配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存货”等科目。
  年终结账时,对已完工的项目及拨出的项目管理费,将本科目与“拨入配套资金”科目对冲,借记“拨入配套资金”,贷记本科目。
  503 造林种草生产支出
  本科目核算纳入项目总体设计范围的人工造林、荒漠化土地治理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用于项目造林的苗木费、复合肥、管护牌(禁牌)、劳务费、整地、机井、管护房等各项支出。
  本科目按林种设置“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荒漠化治理”等二级科目,并按苗木、草种、复合肥、管护牌(禁牌)、劳务费、投工投劳、机井、管护房、整地、其他等分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发生造林种草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存货”、“协力银行贷款”、“拨入配套资金”、“应付款项”、“预付款项”等科目。
  504 树种采集、育种及储存设施
  本科目核算树种采集、育种及储存设施中土建及购置设备设施的实际成本。
  本科目按“土建”、“设备设施”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并按材料费、人工费、修建费、间接费等分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发生树种采集、育种及储存设施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存货”、“协力银行贷款”、“应付款项”、“预付款项”等科目。对已完工的项目,借记“应收生产单位协力银行贷款”、“政府统贷统还协力银行贷款”、“拨入配套资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505 示范苗圃支出
  本科目核算示范苗圃建设中土建及购置设备设施的实际成本。
  本科目按“土建”、“苗木培育设备”设置二级明细科目,并按材料费、人工费、修建费、间接费等分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发生苗圃建设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存货”、“协力银行贷款”、“应付款项”、“预付款项”等科目。对已完工的项目,借记“应收生产单位协力银行贷款”、“政府统贷统还协力银行贷款”、“拨入配套资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506 林业生态示范园支出
  本科目核算林业生态示范园的实际成本,本科目按“土建”、“设备设施”、“景观林培育”设置二级明细科目,本科目按材料费、人工费、修建费、间接费等分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发生林业生态示范园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存货”、“协力银行贷款”、“应付款项”、“预付款项”等科目。
  对已完工的项目,借记“应收生产单位协力银行贷款”、“政府统贷统还协力银行贷款”、“拨入配套资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507 生态监控系统支出
  本科目核算生态监控系统支出的实际成本,本科目按“土建”、“设备设施”、“其他”设置二级明细科目,按“护林房”及“设备设施名称”等设置三级明细科目,并按材料费、人工费、修建费、间接费等分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发生生态监控系统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存货”、“协力银行贷款”、“应付款项”、“预付款项”等科目。已完工的项目,借记“应收生产单位协力银行贷款”、“政府统贷统还协力银行贷款”、“拨入配套资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508 办公设备支出
  本科目核算纳入项目总体设计并达到固定资产计价标准的各种办公设备的实际成本。本科目按“办公设备”、“车辆”设置二级明细科目,按设备名称设置三级明细科目。发生设备购置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协力银行贷款”、“拨入配套资金”等科目。同时,借记“应收生产单位协力银行贷款”、“政府统贷统还协力银行贷款”、“拨入配套资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509 培训
  本科目核算项目培训的实际成本,本科目按 “人员培训” “其他”等分设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发生培训推广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存货”、“协力银行贷款”、“应付款项”、“预付款项”等科目。对已完成的项目,借记“应收生产单位协力银行贷款”、“政府统贷统还协力银行贷款”、“拨入配套资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510 项目管理费
  本科目核算项目单位为组织和管理项目所发生的管理费用。按照项目业务开支范围分设会议费、差旅费、设备车辆维修费、油料费、项目培训费、邮电通讯费、办公费、作业设计费、检查验收费、表彰奖励费、外事接待费、聘用人员工资、聘用人员福利费、其他管理费等专栏进行明细核算。发生管理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年终结账时,将本科目借方余额转入“结余”科目。借记“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转账后,本科目无余额。
  511 其他支出
  本科目核算除以上各项业务支出以外的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支出等。发生其他业务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存货”、“协力银行贷款”、“应付款项”、“预付款项”等科目。
  对已完工的项目,借记“应收生产单位协力银行贷款”、“政府统贷统还协力银行贷款”、“拨入配套资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第三章 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与项目单位要密切配合,及时传递有关项目管理及会计核算的原始单据,定期核对账目及报表数据,保证账实、账证、账账、账表相符。
  第十四条 各级项目单位(办)必须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如实反映项目实施期间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
  第十五条 各市(州)、县(市)林业主管部门应将日贷林业项目财务会计报告在每年6月20日前和次年1月20日前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各市(州)、县(市)财政部门将日贷林业项目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连同汇总的林业部门财务会计报告在每年6月30前和次年1月30日前报送省项目办和省财政厅。
  第十六条 日元贷款项目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日会01表)、项目投资情况表(日会02表)、项目贷款执行情况表(日会03表),详见附件4。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执行情况;本期和累计的项目贷款资金提取、支付和使用情况;本期和累计的配套资金计划与实际到位情况以及产生实际与计划差额的原因;项目国内物资、设备采购情况(包括数量、质量、支付和使用情况);外汇汇率损益情况;往来款项结算情况并说明每一项的内容和数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十七条 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一)资产负债表(日会01表)
  1、本表反映项目单位期末贷款和配套资金的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2、“年初数”栏,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项目填列。
  3、“期末数”栏,应根据有关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二)项目投资情况表(日会02表)
  1、预算金额:反映截止报告年度按照总体设计,确定项目资金预算金额填列。
  2、项目借(拨)款累计:反映项目自开始建设起到报告期末止,项目单位实际到位的可用于项目的协力银行贷款、无偿配套资金和以劳折资的累计金额。
  3、项目支出:反映项目自开始建设起到报告期末止,项目单位累计完成营造、建设和购置过程以及正在营造、建设和购置过程中的各项资产的实际成本。
  (三)项目贷款执行情况表(日会03表)
  1、项目类型:前八项同年度作业设计中工程预算表的内容基本一致,无法归入前八项的填列在第九项“其他”行。
  2、核定信贷金额:日元栏填列经批复核定的本单位总体设计中各项目的日本国际协力银行贷款额,折合人民币栏填列总体设计中核定的人民币贷款额,本栏目只填列合计数。
  3、本年度提款数:日元栏按照本年度每次提款的人民币金额和提款时的日元汇率折合计算,人民币栏按照报告期末本年度实际到位人民币金额填列。
  4:累计提款数:日元栏按照上年度本表该栏数加本年日元提款数填列,人民币栏的合计数应该与01表、02表协力银行贷款的金额一致。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负责解释,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以前年度发生的经济业务按本办法进行调整。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执行财政部规定。
  附件:
  1、资产负债表(日会01表)
  2、日贷林业项目投资情况表 (日会02表)
  3、日贷林业项目贷款执行情况表 (日会03表)
附件1:

资产负债表(日会01表)

项目名称:

编报单位:单位:人民币

 

 

项 目

期初

期末

项目

期初

期末

一、资产

 

 

二、负债

 

 

现金

 

 

应付账款

 

 

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

 

 

预付款项

 

 

应付利费

 

 

其他应收款

 

 

协力银行贷款

 

 

应收利费

 

 

还贷准备金

 

 

应收生产单位协力银行贷款

 

 

 

 

 

政府统贷统还协力银行贷款

 

 

负债合计

 

 

存货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清理

 

 

 

 

 

 

 

 

 

 

 

拨出协力银行贷款

 

 

 

 

 

拨出配套资金

 

 

 

 

 

造林、种草生产支出

 

 

三、净资产

 

 

树种采集、育种即储存设施支出

 

 

固定基金

 

 

示范苗圃支出

 

 

结余

 

 

林业生态示范园支出

 

 

拨入配套资金

 

 

生态监控系统支出

 

 

利息收入

 

 

办公设备支出

 

 

 

 

 

培训支出

 

 

 

 

 

项目管理费

 

 

 

 

 

其他支出

 

 

 

净资产合计

 

 

资产合计

 

 

负债及净资产合计

 

 

 

附件2:

日贷林业项目投资情况表(日会02表)

贷款协议号:

单位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工程项目内容

预算金额

项目借(拨)款

项目支出

 

 

配套资金

 

累计

协力银行贷款

无偿配套

以劳折资

自筹折资

代垫资金

累计

已完工支出

在建工程

其他支出

造林、植草

 

 

 

 

 

 

 

 

 

 

 

树种采集、育种及储存

 

 

 

 

 

 

 

 

 

 

 

示范苗圃

 

 

 

 

 

 

 

 

 

 

 

生态示范园

 

 

 

 

 

 

 

 

 

 

 

生态监测系统

 

 

 

 

 

 

 

 

 

 

 

办公设备

 

 

 

 

 

 

 

 

 

 

 

车辆

 

 

 

 

 

 

 

 

 

 

 

 

培训

 

 

 

 

 

 

 

 

 

 

 

 

其他

 

 

 

 

 

 

 

 

 

 

 

合计

 

 

 

 

 

 

 

 

 

 

 

                         

 

附件3:

日贷林业项目贷款执行情况表(日会03表)

贷款协议号:

单位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类型

 

 

核定信贷资金

本年度提款数

累计提款数

日元

折合人民币

日元

折合人民币

日元

折合人民币

造林、植草

 

 

 

 

 

 

树种采集、育种及储存

 

 

 

 

 

 

示范苗圃

 

 

 

 

 

 

生态示范园

 

 

 

 

 

 

生态监测系统

 

 

 

 

 

 

办公设备

 

 

 

 

 

 

车辆

 

 

 

 

 

 

 

培训

 

 

 

 

 

 

 

其他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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