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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意见
发文文号: 吉政办发[2014]10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4-3-24
实施时间: 2014-3-24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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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1号)精神,把握新一轮信息化浪潮带来的发展机遇,推进实施“宽带吉林”工程,全面解决我省宽带网络建设面临的问题,促进宽带网络的应用普及,切实发挥宽带网络在促进信息消费、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富民强省中的战略性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一)到2015年,初步建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
  1.固定宽带用户超过500万户,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53%,第三代及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3G/4G)用户超过1100万户,用户普及率达到40%。
  2.城市基本实现光纤到楼入户,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基本达到20Mbps(兆比特每秒),部分城市达到100Mbps;农村实现宽带进乡入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基本达到 4Mbps,行政村通宽带(有线或无线接入方式)比例达到100%。
  3.有线电视网络互联互通平台覆盖有线电视网络用户比例达到80%。
  4.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二)到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服务便捷、高速畅通、技术先进的宽带网络基础设施。
  1.固定宽带用户超过685万户,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75%,3G/4G用户超过2400万户,用户普及率达到90%。
  2.城市和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分别达到50Mbps和12Mbps,50%的城市家庭用户宽带接入能力达到100Mbps,发达城市部分家庭用户达到1Gbps(吉比特每秒),自然村基本通宽带。
  3.有线电视网络互联互通平台覆盖有线电视网络用户比例超过95%。
  4.形成较为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城乡宽带网络协调发展。
  1.城市地区。重点解决宽带网络规模化建设在规划、审批和实施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加快光纤入户、3G/4G基站建设,扩大接入网络覆盖范围,促进信息资源开发和宽带应用服务,引导大型云计算数据中心落户。
  2.农村地区。重点解决宽带村村通问题,提高综合网络信息服务水平,因地制宜采用光纤、铜线、同轴电缆、3G/4G、微波、卫星等多种技术手段加快宽带网络从乡镇向行政村、自然村延伸,完善农村信息化业务平台和服务中心,加强各类涉农信息资源的深度开发。
  (二)加快宽带网络优化升级。
  1.骨干网。加快互联网骨干节点升级,提升网络流量疏通能力,全面支持IPV6(互联网通讯协议第6版),优化互联网骨干网间互联架构,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宽带骨干网建设。
  2.接入网和城域网。积极利用各类社会资本,统筹有线、无线技术,加快宽带接入网和城域网建设。落实国家标准,推进有线光纤入户。加快无线3G/4G网络覆盖以及重要公共区域热点覆盖,加快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宽带接入网络建设。规划用地红线内的通信管道等通信设施与住宅区、住宅建筑同步建设,预先铺设入户光纤,预留设备间,所需投资纳入相应建设项目概算。
  3.应用基础设施。统筹互联网数据中心等应用基础设施建设,利用云计算和绿色节能技术进行升级改造,增加网站接入带宽,优化空间布局,推动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外网网站系统及商业网站系统的IPV6升级改造。
  (三)提高宽带网络应用水平。
  1.经济发展。不断拓展和深化宽带网络在生产经营中的应用,加快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农业物联网、网络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发展。
  2.社会民生。着力深化宽带网络在教育、医疗、就业、社保等民生领域的应用。
  3.文化建设。加快文化馆(站)、图书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机构和重大文化工程的宽带联网,促进宽带网络和文化发展融合,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4.国防建设。依托公众网络增强军用网络设施的安全可靠、应急响应和动态恢复能力。
  5.应用普及。加强网络文明与网络安全教育,设立农村公共宽带互联网服务中心,面向中小企业开展宽带应用技能培训及电子商务、网上营销等指导。
  (四)增强宽带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1.安全防护体系。加快形成与宽带网络发展相适应的安全保障能力,提高对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的监测、发现、预警、研判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网络基础设施的攻击防范、应急响应和灾难备份恢复能力。
  2.应急通信系统。提高宽带网络基础设施的可靠性和抗毁性,加强基于宽带技术的应急通信装备配备,加快应急通信系统的宽带化改造。
  3.安全管理机制。引导和规范新技术、新应用安全发展,构建安全评测评估体系,提高主动安全管理能力,保护个人隐私信息,打击网络犯罪。
  三、政策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由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和各市(州)政府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统筹和配合,协调解决全省宽带网络建设和应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遇有全省性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全面落实国家各项部署和要求,在充分整合、有效利用现有资源和政策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出台推进全省宽带网络建设的具体政策和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各阶段目标任务。各市(州)、县(市)政府要充分认识宽带网络作为国家公共基础设施的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宽带网络建设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和城镇化发展规划,完善支持政策,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分工,加强督导检查,推进本地区宽带网络快速健康发展。
  (二)健全完善相关法规和制度体系。
  省通信管理局、省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要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吉林省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等法规的制定出台,建立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明确市、县级政府和通信管理、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等各相关部门在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应用、网络设施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职责和任务。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监管,推进监管队伍向地市延伸。落实国家关于推动开放竞争、规范和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以及推进应用创新等方面的政策措施,为宽带建设、应用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各级政府及行政审批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提高行政效率的一系列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明确宽带网络建设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批、建设工程审批和建设项目审批的具体实施部门、审批程序和时限要求,减少申报材料,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要建立检查、督查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各地要积极探索在政府政务大厅设立集中受理窗口,对宽带网络建设审批事项实行首办负责制,实现一个部门受理、限时办结的一站式并联审批模式,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三)规范建设秩序。
  1.严格落实宽带网络建设规划和规范。
  各市(州)、县(市)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GB/T50853—2013)等法律、法规和规定,将宽带网络建设纳入本级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地宽带网络建设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根据本级城乡规划的要求,做好宽带网络与高速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设施规划和建设的衔接。
  要强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贯彻落实《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及《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项国家标准情况的督导和监管,在施工图设计审查、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审批过程中,依法对涉及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同时,要参照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加快推动本地区既有住宅光纤到户改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光纤到户改造入场难的问题。
  2.保障宽带网络设施建设与通行。
  各市(州)、县(市)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等所属公共设施、市政设施以及公路、铁路、机场、地铁等公共设施向宽带网络设施建设开放,并提供通行便利。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的光缆、管道、基站、机房等宽带网络设施迁移和毁损,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予以补偿。
  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开放宽带接入网业务,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宽带网络设施建设和业务运营,推动形成多种主体相互竞争、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市场格局。要规范宽带市场竞争行为,保障公共服务区域的公平进入,不得采取任何形式限制各电信运营企业平等接入和使用通信配套设施共享资源,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用户选择权,破除宽带网络建设和运营的“区域垄断”。
  3.深化网络设施共建共享。各级规划、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水、电、气等公共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方式,在城市地下管线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统筹考虑通信工程综合管道网和移动基站等相关设施,加强宽带网络设施与城市其他通信管线、居住区、公共建筑等管线的协调,确保宽带网络与水、电、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等维护。通信主管部门要深化光缆、管道、基站等电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创新合作模式,探索与相关通信资源的共建共享,加强共享基础设施的支撑能力,促进资源节约。
  (四)开放信息资源。
  构建和完善宏观调控、社会管理及公共服务等基础信息资源体系,加快建立公益性信息资源开发应用长效机制,推进农业、科技、交通、教育、文化、卫生、人口、就业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等领域信息资源的公益性利用,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开放共享机制。研究制定《吉林省电子政务项目管理办法》,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的统筹规划,明确共享的范围和方式,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的保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建设成效的监督管理。
  (五)加大财税扶持。
  1.加强财政资金支持。各部门要积极争取并使用好中央专项资金,引导市(州)、县(市)相关资金投向农村地区宽带发展和应用创新领域,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的宽带网络覆盖工程。
  2.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落实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中电信行业增值税相关政策与征管制度,支持宽带网络建设。
  3.完善投融资政策。研究加大对宽带应用服务企业融资支持力度的具体措施,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宽带应用服务企业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完善措施,引导宽带网络投资更多地投向农村地区。
  (六)加强科普宣传。
  各级环保部门和通信管理部门要加大科普宣传力度,积极消除公众对3G/4G发射塔及天线电磁辐射的片面认识,营造广泛支持无线宽带基础设施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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