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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发[2014]32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3-26
实施时间: 2014-3-26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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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稽查局、直属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市局机关各处(室)、信息中心、纳税服务中心、研究会秘书处:
  税收宣传工作事关税收工作全局。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的税收宣传,确保正确舆论导向,增强税收新闻宣传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根据总局和省局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现将今年税收宣传方案安排如下:
  一、把握方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税收宣传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把握话语权、增强影响力、扩大覆盖面。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的宣传方针,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抓好对外宣传主动权,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纳税人,着重树典型、树形象,为青岛地税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新闻宣传管理部门、网管网监部门、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有效处置负面舆情,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二、增强计划性,做到月月宣传有重点
  各单位要加强对中心工作和舆论动态的研究,重视整体谋划,精心做好每月的宣传议题设置,宣传税收政策,展示工作成效,引导公众视线。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重点工作,制定贴近实际的年度宣传计划,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责任人,使税收宣传方案真正“落地”。同时,关注税收工作中新出现的闪光点,根据工作的开展情况适时调整宣传方案,做到计划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全员联动,群策群力,努力发掘自身工作的亮点和创新点,丰富税收宣传内容,构建宣传工作新格局。
  三、提高针对性,聚焦社会关注和公众需求
  各单位要紧紧围绕税收现代化主题,宣传税务系统提升站位、依法治税、深化改革、倾情带队等方面的工作亮点,突出抓好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营改增扩大试点、新出台的税收改革和政策措施以及税收热点问题的宣传策划报道,集中展示税收工作成就和税务部门形象。
  四、保证有效性,避免重形式轻效果
  各单位要把税收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既抓工作又抓宣传,做好税收宣传规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宣传工作顺利推进;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要着力打造一批深入人心的税收宣传精品;加强与国税部门联系,尽可能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个声音,形成税收宣传合力;巩固传统宣传阵地,积极应用各类新兴媒体,扩大税收宣传覆盖面;完善税收宣传考核评价机制,在绩效管理中合理设定考核指标,强化激励导向;严肃新闻纪律,加强税收宣传工作归口管理,严格规范税收新闻发布管理;加强税收宣传人员培训,提高税收理论素养,提升税收宣传能力。
  五、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结合,改进税收宣传月工作
  根据总局要求,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总体要求是方式要保留、品牌要优化、工作要改进、实效要提升。在税收宣传月中主要研究税收宣传措施,安排税收宣传计划,筹划税收宣传项目。每年的税收宣传月,根据需要设置主题,通过主题宣传加深公众对税收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将税务部门一些社会影响大的活动项目安排在宣传月,突出宣传月的聚集效应。将税收宣传月通报改为全年税收宣传工作通报,根据《青岛市地税系统税收宣传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评选税收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推选出优秀税收宣传项目和优秀税收新闻作品,予以表彰奖励。
  六、常态化税收宣传项目
  (一)根据“智慧地税”管理平台运行完善情况,及时跟进宣传。
  (二)季度、半年、全年对组织收入、减税惠民等进行宣传。
  (三)每周在青岛人民广播电台举办《地税之声》专题宣传。
  (四)每半个月举办一期“税收政策大讲堂”活动。
  (五)每周开展一次“12366局长连线”活动。
  (六)每月与国税局联合开展新办企业培训,方便纳税人系统掌握税收政策。
  (七)定期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推介先进典型。
  (八)每两月编辑一期《青岛地税》专刊。
  (九)每年一季度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工作进行专项宣传。
  (十)定期公布诚信纳税企业名单,按季度公告欠税名单,曝光税务稽查典型案例,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营造依法纳税良好氛围。
  (十一)及时跟进宣传我局在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领军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成就。
  (十二) 青岛地税网站每月一期在线访谈,做好相应宣传工作。
  七、每月特色宣传重点(配档表见附件2)
  (一)4月份宣传重点
  本月为第23个税收宣传月,市局将根据总局和省局的活动安排及工作要求,围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活动。(详细方案见附件1)
  (二)5月份宣传重点
  1.减免税电子申报表和核算软件上线运行。上线核算软件,自动提取减免税数据,既提高减免税核算的准确性,又减轻基层的工作量。
  2.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管理软件上线。纳税人自查确认应税房产、土地。
  3.实现房地产交易中心POS机刷卡直接缴库。
  (三)6月份宣传重点
  1.与银行机构签订代征协议。各基层局与辖区内银行机构签订委托贷款业务营业税委托代征协议。
  2.完善掌上办公办税系统。连接智慧地税等业务系统,增加税收数据查询和决策分析功能。开发纳税人模块,逐步实现税企交流、真伪查询、涉税事项申请等功能。
  3.加强发票管理。制定《关于发布纳税人发票违法行为公告管理办法》,将发布纳税人发票违法行为纳入常态化管理。
  4.在网络发票中布奖,制定发票抽奖规则。加强发票开具社会监督,加大网络发票布奖、抽奖力度,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发票开具器具的市场化服务。
  (四)7月份宣传重点
  1.开展庆“七一”系列活动。开展党建品牌创建达标活动,深化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创建活动,营造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2.完善电子影像档案管理系统。扩大影像系统采集范围,逐步规范征管档案管理,减轻纳税人资料报送负担。
  3.公布执行行政审批清单。推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制度,逐项研究国家仍保留的审批事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在地税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4.推行涉税事项审批前置。将涉税审批分为即办事项和转办事项,向社会公开。
  5.推行监督服务事项清单制度。对已取消审批的事项,全部纳入监督服务类清单,重点抓好后续管理工作,既防止应放不放,增加纳税人不便;又防止只放不管,造成责任缺失。
  6.协助两级人大,抓好对《青岛市税收征收协助条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两级人大监督检查时间安排,积极配合做好监督检查的联系、服务等工作。
  (五)8月份宣传重点
  1.开展青岛地税建局“20周年”系列活动。
  2.总结典当环节民间借贷营业税管理方法。探索在动产和不动产解押环节源头控管等方法,破解民间借贷税收管理难题。
  3.在五市地税局推行流动服务车。既提供办税服务,又开展税收宣传,解决偏远乡镇纳税人办税不便的问题。
  4.代开发票的社会化管理。委托代征单位代开发票,方便纳税人就近纳税、代开发票,减轻办税服务厅业务量大、工作人员少与纳税人办税服务要求高的工作压力。
  (六)9月份宣传重点
  1.在全系统推广市南分局税收行政处罚标准化操作系统。用信息技术固化程序,全程留痕,提高基层税务执法的规范性。
  2.在全市推广应用手机移动办税。力争在全市地税推广手机客户服务端,全面提高办税服务信息化水平。
  3.开发“易办税”查询软件。在导税台配置电脑和打印机,搭建与纳税人零距离接触的服务平台,有针对性地改进税法宣传和纳税服务工作。
  (七)10月份宣传重点
  1.开发纳税人注销筛查系统。实施注销税务登记分类管理,对低风险的纳税人简易注销,防范税收流失,方便纳税人办税。
  2.完善第三方信息智能应用平台。把第三方信息,与地楼房、高收入人群、第三方信息智能平台等系统,进行自动对接、逻辑关联、智能比对,扩大信息管税、信息增税效果。
  3.做好涉税数据基因图谱系统二期开发工作。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集团、行业、群体的大数据风险管理,为稽查、评估、反避税提供平台支持。
  4.上线运行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系统。深化企业所得税最低贡献率预警管理,把递延项目、资产损失、亏损弥补等事项全部纳入后续管理,缩小汇缴亏损面。
  (八)11月份宣传重点
  1.车船税子系统上线。加强与保险机构、公安部门、海事部门的协调沟通,规范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
  2.推广应用高收入群体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完善预警分析功能,提高高收入者风险管理水平。
  3.建立全系统反避税防控体系。加强反避税监控和调查立案工作,确保年内突破1-2个反避税案例。
  4.全面上线外籍人员警戒线管理软件。实行外籍人员工资薪金所得警戒线管理,重点核查零申报和低申报人员。
  5.进一步细化委托代征管理。协调市政府采取委托街道办事处税收代征点代征税款方式。
  (九)12月份宣传重点
  1.绩效考核试点效果。全面推行绩效管理,按规定向省局、总局报送运行情况,发挥考核“指挥棒”的导向作用。
  2.在全系统全面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优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完善配套制度,创新税收征管模式,从体制机制上破解征管难题。
  3.运行《税收征管业务工作规程》。配合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运行 《税收征管业务工作规程》。
  4.拓展网上办税功能。每年新增30-50项业务,打造便捷高效的网上办税服务厅。
  5.全面推开“全市通办”业务项目。为纳税人提高更方便的“一站式”办税服务。
  6.完善地楼房一体化管理系统。完善房地产、建筑、土地增值税、二手房交易等子系统的功能,实现综合查询、一体管理。
  附件:
  1.2014年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
  2.青岛地税2014年税收宣传4-12月份工作配档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3月26日

相关附件:
青地税发〔2014〕32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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