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独立审计 > 行业管理 > 事务所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转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注协注[2014]20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4-4-3
实施时间: 2014-4-3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350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做好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会协[2014]1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抓紧部署事务所综合评价数据填报工作。综合评价信息是全面了解行业发展情况、准确判断行业发展形势、科学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各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要高度重视综合评价工作,按照文件要求抓紧部署本所的综合评价数据填报工作。省注协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审核工作,保证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二、认真填报,确保内容准确,信息完整。今年,中注协简化工作流程,对综合评价工作做了改进和完善,直接采用Excel电子表格的形式进行数据填报,且部分指标信息将从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提取,一定程度减少了事务所的填报负担。各事务所在填列综合评价表前,要认真阅读《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填表说明》,主动更新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对应指标信息,同时督促本事务所合伙人(股东)、注册会计师更新个人信息,确保综合评价填表填列内容准确、完整,相对应的指标信息与“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一致。
  三、专人负责,按时上报数据信息。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由中注协统一部署,时间紧,任务重。各事务所务必指定专人负责数据填报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将填写完成且加盖事务所公章的《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表》纸质表格连同电子表格上报省注协注册部。
  省注协已建立了服务管理QQ群,群号为302571819,各事务所可登陆QQ群,加强工作交流,请相互转告。
  联系人:李建泰、王蔓娜;电话:68531745。
  附件: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2.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表填表说明
  3.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表
  二O一四年四月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做好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会协[2014]1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抓紧部署事务所综合评价数据填报工作。综合评价信息是全面了解行业发展情况、准确判断行业发展形势、科学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各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要高度重视综合评价工作,按照文件要求抓紧部署本所的综合评价数据填报工作。省注协负责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审核工作,保证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二、认真填报,确保内容准确,信息完整。今年,中注协简化工作流程,对综合评价工作做了改进和完善,直接采用Excel电子表格的形式进行数据填报,且部分指标信息将从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提取,一定程度减少了事务所的填报负担。各事务所在填列综合评价表前,要认真阅读《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填表说明》,主动更新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对应指标信息,同时督促本事务所合伙人(股东)、注册会计师更新个人信息,确保综合评价填表填列内容准确、完整,相对应的指标信息与“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一致。
  三、专人负责,按时上报数据信息。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由中注协统一部署,时间紧,任务重。各事务所务必指定专人负责数据填报工作,并于4月20日前将填写完成且加盖事务所公章的《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表》纸质表格连同电子表格上报省注协注册部。
  省注协已建立了服务管理QQ群,群号为302571819,各事务所可登陆QQ群,加强工作交流,请相互转告。
  联系人:李建泰、王蔓娜;电话:68531745。
  附件: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2.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表填表说明
  3.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表
  二O一四年四月三日

相关附件:
中注协2014年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含填报说明).doc    
2014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表.xls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广西会计师事务所 桂会协[2013]21 2013/1/1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浙江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 浙注协[2024]9号 2024/2/1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会计师事务所综 苏会协[2016]4号 2016/1/13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 冀会协[2020]50 2020/7/28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广东省会计师事务所合伙 2012/7/19
吉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参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18年 吉注协[2018]9号 2018/3/21
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 中评协[2014]58 2014/3/28
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结 辽注师协[2014] 2014/5/22
云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 云会协[2011]81 2012/1/1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2016年福建省会计师事务 闽注会协[2016] 2016/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