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特快专递邮件取消收取代验关出口代验关进口服务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价经[2014]55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2-26
实施时间: 2014-2-2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237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物价局:
  根据《黑龙江省定价目录》(黑价字〔2004〕132号)规定,邮政延伸服务价格(包括特快专递邮件代验关进、出口特殊服务费)属于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定价管理范畴。为加强邮政延伸服务收费管理,规范邮政延伸服务收费行为,减轻消费者经济负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经调查研究,决定从2014年3月1日起,取消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邮政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邮政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黑价联字〔2000〕31号)中,特快专递邮件代验关出口、代验关进口特殊服务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黑价联字〔2000〕31号中的其它规定暂继续执行。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2014年2月26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雅芳专卖店[服务网点]服务费征收营 苏地税函[2007] 2007/10/1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出省建筑劳务服务费的批复 湘价函[2009]10 2009/11/1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长途电话服务费代办费收 青发改价格[201 2010/4/1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认证服务收费 湘价服[2013]12 2013/10/28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011年度服 鄂国税函[2012] 2012/6/20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道路班车客票代售服务费收费事宜的批复 浙价服[2011]73 2011/4/1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省级联 晋国税函[2010] 2010/4/7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雅芳[中国]有限公司服务网点服务 浙地税函[2007] 2007/11/6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土地使用 辽价发[2006]13 2006/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