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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河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会协[2014]14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4-3-24
实施时间: 2014-3-24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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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省直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河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在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选拔10名优秀注册会计师,作为我省第四批会计领军(后备)人才注册会计师类学员进行培养,现将文件转发你们,请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省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本市(所)注册会计师报名参选,并于2014年4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省注协培训部。
  省注协联系人:袁婷   联系电话:65743668
  附件: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河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第四批河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管县(市)党委组织部、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
  按照《河南省会计行业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豫人才〔2012〕9号)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选拔第四批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班学员55人,其中企业类学员25人,行政事业类学员15人,学术类学员5人,注册会计师类学员10人。现将有关选拔培养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基本条件
  (一)企业类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在大中型企业或上市公司中担任总会计师(财务总监)或分管财务的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主要领导及其业务骨干,并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分析研究能力。
  3、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持有有效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证书(三年内有效)。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报考当年当月),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除个人自愿申请外,需所在企业同意推荐参加测试选拔。
  (二)行政事业类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在厅局、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及其所辖直属行政事业单位担任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其业务骨干,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和分析研究能力。
  3、具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从事财务会计工作5年以上。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报考当年当月),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5、除个人自愿申请外,需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参加考试选拔。
  (三)学术类
  1、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热爱会计科研、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在河南省内大专院校或科研单位从事会计科研、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创新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
  3、有5年以上的科研、教学工作经历,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拥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博士学位。
  4、在国家一级刊物上发表一篇以上论文或出版一本以上专著。
  5、具备熟练运用外语进行听说读写方面交流的能力,或具有一年(含一年)以上国外学习、科研、教学或工作经历。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7、除个人自愿申请外,需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参加考试选拔。
  (四)注册会计师类
  1、遵守《注册会计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近三年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2、具有在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担任主任会计师(或副主任会计师)一年(含一年)以上经历或在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部门经理(或副经理、高级经理)三年(含三年)以上经历的注册会计师。
  3、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具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5、除个人自愿申请报名外,2013年度全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30位的会计师事务所需参照上述条件推荐1-2名本所注册会计师参加考试选拔。
  特别优秀者,由事务所推荐、经所在地注协审核,可适当放宽上述条件。
  二、选拔程序
  各地、各单位根据规定的选拔对象、选拔条件及选拔程序,认真组织考生报名、材料审查和选拔考试。有关程序如下:
  (一)申报。申请者填写《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项目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将申请表和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所在地财政部门。各地审查后统一汇总将申请表及复印件报送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办公室(省财政厅会计处);省直单位及省管企业直接报送。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认证意见。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5月10日前。
  (二)笔试。选拔笔试命题由省统一组织。试题类型以案例、情景设置形式为主,重点测试学员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英语部分对企业类和行政事业类、注册会计师类考生只作为考试科目,不纳入总成绩;对学术类考生作为考试项目,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考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5月24日。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在省财政厅网站公布,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本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能力、策划和决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及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气质风度、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定在6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在省财政厅网站公示,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确定培训学员人选。企业、行政事业、注册会计师类人员,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和60%;学术类人员,笔试和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
  三、命题范围 邀请国内知名学者和实务界专业人士组成命题小组,命题小组分类(企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类、学术类、注册会计师类)组建。笔试命题主要内容包括: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内部控制、企业管理综合知识(企业类)、公共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类)、学术前沿(学术类)、英语(主要考察阅读能力)。注册会计师类命题范围为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和实务操作指南、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企业管理综合知识、英语。面试命题内容主要为:学员经历介绍、社会经济问题分析、企业管理方案设计(企业类)、突发性管理难题处理(行政事业类)、研究方法设计(学术类)、行业及行业相关业务(注册会计师类)。
  四、培训安排 2014年河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班将于8月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培训周期为3年,分为三个培养阶段(知识拓展阶段;能力提升阶段;使用提高阶段)。不同阶段设置不同培养目标,采用不同的培养方式。培养方式分为集中培训、远程学习、自我学习、考察交流、高层论坛、课题研究、推荐使用等。每年集中培训2次,每次10--15天。培训课程采取专家讲授、实战演练、案例分析、学员讨论、情景模拟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教学方式。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办公室会同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对学员的在职学习、实践、研究等情况实行跟踪管理和综合评价。
  五、使用安排 根据个人情况、基本素质、适应能力及单位意见适时推荐领军人才参与各种社会事务工作,承担更重要的工作任务:积极推荐到财政部,成为企业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内部控制委员会专家或会计信息化专家;担任有关会计课题评审专家、高级会计师评审专家或会计师事务所评估专家;参与全省初、中、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及其他专业培训的授课任务;参与各类会计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以专家身份参加财会法规执行情况检查;参加全省会计工作会议、各种培训活动和学术论坛等;参加总会计师协会、会计学会学术活动,代表河南参加全国及国际会计学术方面的会议等活动;向有关部门推荐担任公共项目财务顾问;在推荐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人选时,作为优先条件;在承担科研项目、科研经费保障、组织赴国(境)外考察研修、晋升职称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等。
  六、培训费用 学员在培训期间的交通费和食宿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按标准给予补贴。培训期间发生的其他培训费用由省财政厅安排解决。
  联系人:姚旭东  联系电话:65808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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