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湖北省村主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武政办[2011]162号
发文部门: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1-10-27
实施时间: 2011-10-27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武汉
阅读人次: 358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村主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9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已经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开展了村主职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区,应当对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村主职干部基本情况进行清理,并将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村主职干部(含退休)全部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参加村主职干部基本养老保险且已退休领取待遇的村主职干部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后,按照省、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及鄂政办发〔2011〕90号精神重新核定待遇,待遇就高执行。
  三、尚未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开展村主职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区,对没有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村主职干部,由乡镇党委按照村干部管理办法初审上报,区组织、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区财政部门落实补贴资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等手续,核定缴费金额、缴费年限、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及计发标准等。
  四、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武汉市村主职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意见的通知》(武政办〔2009〕140号)同时废止。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 琼府[2010]51号 2010/7/29
关于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 京劳社养发[200 2002/10/1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2021/12/16
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 苏财规[2012]1号 2012/2/6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 2024/7/30
关于印发《统一和规范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办法 人社部发[2017] 2017/4/13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若干实施规定 2002/9/1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6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沈劳社函[2007] 2007/6/4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 津人社局发[201 2011/7/1
关于合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 合政[2002]207号 20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