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废止《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应税服务增值税起征点的公告》的公告
发文文号: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3-6
实施时间: 2014-3-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694
评论人次: 1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经研究,对《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应税服务增值税起征点的公告》(2012年第6号)予以废止。关于应税服务增值税起征点的政策,按照《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应税服务增值税起征点的公告》(2012年第10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3月6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评论 / 法规有奖纠错 评论文责自负,不代表中国会计视野网站及其关联方的任何倾向或立场

旧评论(此处已关闭评论功能):
lwcwzml   2014年3月7日
什么情况,没有看明白
相关法规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个体工商业户提高增值税起征点后 鄂国税发[2003] 2003/6/2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及适用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宁 2019/4/1
关于再次明确不得将不达增值税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纳入 税总函[2015]19 2015/4/14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广西壮族 桂财税[2003]29 2003/1/1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执行增值税起征点加强征管工作的通 冀国税发[2003] 2003/6/5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有关征管问题的补 吉国税发[2003] 2003/12/18
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高增值税起征点管征事项的通知 厦国税发[2003] 2003/5/21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提供应 湖北省国家税务 2012/12/1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增值税起征点后有关个体、市场 渝国税函[2003] 2003/4/7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明确 201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