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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核对税务登记基础信息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3-3
实施时间: 2014-3-3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3555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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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
  为贯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升纳税纳务水平、提高纳税服务保障能力”的要求,厦门地税将逐步开展多项服务举措。但是由于长期以来纳税人部分基础信息不完整且更新不及时,致使税务部门许多惠民措施和税收优惠政策无法及时告知、难以落实到位,许多个性化服务措施无法开展,一些纳税人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为此,我局拟在近期开展纳税人部分税务登记信息核对工作,望广大纳税人大力支持、配合,及时进行税务登记信息基础核对,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税务登记基础信息核对主要由单位纳税人在网上操作完成。具体操作步骤:
  (一)进行税务登记信息核对。
  纳税人登录厦门地税网上办税大厅,点击菜单项“涉税申请-税务登记信息维护”,选择“税务登记信息核对”,进入税务登记信息核对页面。
  1、对表中逐项内容进行审核。如登记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的,点击“确认”按钮,表示已审核确认;如登记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点击“修改”按钮,并在“修改内容”一栏填写正确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
  如有失误操作的(例如要进行修改的误点成“确认”),可再次点击“已确认”按钮,返回未确认状态,重新点击“修改”按钮,对内容进行确认修改后再做确认。
  对于必填项目,如原来登记内容为空的,应予以修改补充。
  2、提交核对信息。逐项审核确认、修改完成后(即所有项目操作按钮都显示为“已确认”),点击页面下方的“提交”按钮,提交信息核对工作。
  如无法一次性完成登记信息确认,可点击页面下方的“暂存”按钮,将已修改、已确认的内容暂时保存,待下次核对完成再提交。
  (二)做好后续的税务登记变更事宜。
  如果税务登记信息核对项目有修改的,在提交核对信息后,网站系统会给具相关通知书,告知哪些事项应上门办税税务登记变更。如需上门办理的,请根据通知书上告知的内容上门办理税务登记变更事宜。
  (三)变更后的税务登记信息查看。
  办完税务登记变更后,纳税人在网上“涉税申请-税务登记信息维护”项下可查看到变更后的税务登记信息。
  如有不明事项,请向主管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员、办税服务厅人员咨询或拨打12366了解详情。
  特此通知 。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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