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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政发[2014]4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4-2-26
实施时间: 2014-2-26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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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推进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天津市推进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
  为加快推进天津市电子商务发展,根据国家《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11]556号)、《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津政发[2011]14号)和《天津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现制定我市推进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
  一、现状与形势
  (一)发展现状。我市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发展,2011年9月成立了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同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8部门联合批准我市成为首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标志着我市电子商务已由起步发展阶段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1.电子商务交易额进一步增长。2013年,我市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3000亿元,同比增长164%;网络零售额超过400亿元,同比增长48%。
  2.电子商务产业集聚效应初步显现。我市已初步形成了滨海高新区、武清区、空港经济区等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滨海高新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于2012年被商务部批准为国家首批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基地。易商通、易特商城等一批优秀的本土电商企业快速成长。阿里巴巴、亚马逊、苏宁易购、当当网、唯品会等电商巨头的区域性物流中心、结算中心落户天津。中通、韵达、圆通、顺丰4家物流龙头企业的华北区域总部完成注册,签署投资协议,已相继落户天津空港经济区。
  3.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已建成的中国大宗商城、天津粮油商品交易所、渤海商品交易所、铁合金交易所、天津港散货交易市场、滨海化工网等一批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已投入运营。涵盖家政、购物、文化、教育、旅游、医疗等多领域的电子商务平台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展。移动电子商务平台进入推广应用阶段。
  4.电子商务支撑体系不断健全。网络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已形成覆盖全市的宽带骨干网。支付体系服务主体呈多元化发展,目前拥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超过60家,支付机构17家,本地法人支付机构4家。以银行卡为主的非现金支付工具广泛应用,2013年POS机具消费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达到52%。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运营商相继拓展了移动支付应用。我市拥有快递企业236家,2013年快递业务量达8719万件,业务收入17.77亿元。
  5.电子商务发展环境逐步优化。随着腾讯数据中心、惠普数据中心等一批互联网及信息业龙头企业落户天津,为加快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科技环境和硬件支撑。我市在区位交通、仓储物流、招商引资等方面的特色优势以及滨海新区优越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增强了对电商企业的吸引力和集聚力。同时,通过举办主题活动、高峰论坛、专题展会等方式,逐步形成了引导和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
  虽然近年来我市电子商务实现了较快发展,但与天津城市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一是电子商务交易总额整体规模仍然偏小,带动作用有待提升。2013年电子商务交易额约占全国的3%,在国内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综合排名中未列入前十名。二是部分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仍处于运营初期或试运营状态,大部分平台还在建设阶段,应用程度不够。三是虽然产业集聚效应已经显现,但仍缺少大型龙头企业,产业园区的整体层次和水平亟需进一步提升。四是在通信基础设施、支付、信用、监管、信息安全、统计监测等方面的相关配套服务以及政府在财政、税收、金融、人才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还有待加快完善。
  (二)面临形势。
  1.全球电子商务加速发展带来新的契机。当前,世界各国把电子商务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着力推进电子商务实现跨区域、跨经济体乃至全球化延伸。随着电子商务规模的急剧扩大以及国际电子商务巨头积极开拓全球市场布局,将为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带来新的契机。
  2.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广阔空间。2013年我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预计达到9.9万亿元,同比增长22.2%,增长势头强劲。党的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明确将扩大内需作为发展战略基点。中国内需消费的增长空间广阔,电子商务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迎来巨大的市场需求和发展空间。
  3.天津独特的城市定位和资源优势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了基础和条件。天津拥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独具特色的产业基础、发达的商贸以及良好的发展环境。随着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深入推进,电子商务作为我市创新商务方式、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将进一步健康蓬勃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天津建设国际港口城市、北方经济中心和生态城市的城市定位,以加快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为抓手,不断壮大产业规模、健全支撑体系、深化重点领域应用、优化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增强天津对环渤海乃至全国的服务、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强化政府统筹规划、政策导向、市场规范和协调推进等职责,全面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发展电子商务的积极性,发挥企业在平台搭建、模式创新、深化应用等方面的主体作用,通过市场配置资源,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2.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充分发挥天津的区位优势、港口优势、产业优势和政策优势,深化电子商务在大宗商品、优势制造业、对外贸易等特色领域的应用,以发展B2B(企业对企业)交易为重点,同时积极发展B2C(企业对个人)、C2C(个人对个人)、O2O(线上对线下)以及移动电子商务等新型电子商务模式。
  3.创新驱动,示范推广。紧紧抓住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战略机遇,拓展国际视野,积极引进消化和吸收先进技术和经营管理模式。依托我市电子商务示范、试点项目建设,鼓励和引导电子商务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服务创新,在电子商务特色领域、重点项目、运营模式等方面打造先行示范和推广效应。
  4.主体集聚,融合发展。积极吸引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知名企业落户天津,建设高水平的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深入推进电子商务与制造业、商贸流通业等传统产业的融合发展。
  (三)发展目标。
  总体目标:以平台建设为核心,以龙头企业培育和引进为重点,进一步优化环境,加大招商力度,努力实施“千百十”工程。到2016年,把天津建设成为交易规模大、集聚程度高、支撑体系强、发展环境好,中国北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区域辐射力的电子商务中心城市。
  具体目标:一是全市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突破1万亿元(以在天津实现结算为准),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超过10%。商贸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到70%以上。二是努力实施“千百十”工程。打造5个年交易额超千亿元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培育和引进10家年交易额超百亿元的电子商务企业;扶持和发展一批年交易额超十亿元的电子商务企业。大力发展具有天津特色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三是进一步完善以服务社会为宗旨,以满足支付需求为导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机构、支付清算组织等共同参与的支付体系服务主体多元化格局。建成与万亿交易规模相匹配的快递物流体系,创建“分拨、仓储和物流一体化”服务模式。打造6家以上5A级物流企业。引进6家规模以上快递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四是建立能够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统计发布制度、网络基础设施、信息安全体系、信用管理体系和交易监管体系。无线宽带网络实现城市全覆盖。移动上网用户普及率达到70%以上。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全面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进一步发展壮大电子商务产业规模,健全支撑体系,深化重点领域应用,优化发展环境,组织实施国家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建设,在电子商务特色领域、重点项目、运营模式等方面打造先行示范和推广效应,加快将天津打造成为中国北方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区域辐射力的电子商务中心城市。
  (一)壮大产业规模。
  1.电子商务示范基地。鼓励和引导电子商务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服务创新,按照空间上科学规划、产业上合理布局、功能上体现特色的要求,结合各区县产业基础和发展方向,分类建设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基地,不断完善配套服务,吸引国内外电子商务企业加快入驻,扶持电子商务重点企业发展,扩大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明确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认定标准,出台实施办法,积极创建6至8个要素集聚、政策创新、产业集中度高的电子商务产业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基地的先行带动和推广效应。依托示范基地建设电子商务孵化中心,培育促进中小型电子商务企业健康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委)
  2.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加快培育和发展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完善配套支撑条件,提升服务、辐射功能,打造5个年交易额超千亿元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借重用好首都资源,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电子商务企业运营结算中心落户天津,加快培育和壮大本地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培育和引进10家年交易额超百亿元的电子商务企业。进一步优化环境,大力扶持和发展一批年交易额超十亿元、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和广阔市场前景的电子商务企业。大力推进农村流通领域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带动农村现代化发展进程。(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农委、市供销总社)
  (二)健全支撑体系。
  1.支付体系。增强我市法人银行在线支付服务功能,面向全国拓展网上支付业务,形成一批功能完善、特色突出、安全易用的电子商务在线支付平台,促进支付平台与电商企业加强对接。进一步完善以服务社会为宗旨,以满足支付需求为导向,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机构、支付清算组织等共同参与的支付体系服务主体多元化格局。(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金融办)
  2.快递物流体系。加快空港物流园区、分拨中心、仓储中心以及航空、陆运集散中心和城市末端配送快递网点建设。(责任单位:市邮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投资促进办公室、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武清区人民政府)
  利用现有邮政所、社区物业等社会资源,加快建设电子商务社区自提网络,构建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中心城区直投到户,外围区县直投到村的快递网络全覆盖。统一快递企业与电商企业信息交换标准,建立信息对接公共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邮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工商局、市统计局、市公安局)
  加快建设第四方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全方位、高效率、透明化的物流信息服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完善冷链物流体系,实现从出库到消费者的全程无缝对接,实现京、津、唐地区1小时冷链配送。(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
  加大物流龙头企业引进和培育力度,A级物流企业增加到25家(其中新增5A级物流企业6家以上)。对已落户的中通、韵达、圆通、顺丰4家物流龙头企业华北区域总部,加快投资建设进度,搭建网络信息、仓储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现代物流协会)
  积极推动UPS、FedEx、DHL等国际知名快递企业落户空港经济区,力争引进6家规模以上快递企业总部或区域总部,不断加大对电子商务企业的支撑力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邮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市投资促进办公室、武清区人民政府、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3.融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我市金融创新优势,特别是针对大宗商品在线交易活跃以及行业供应链运行资金量庞大的特点,创新发展现货质押(仓单融资)、供应链融资、订单融资、商业保理等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行业整体运行效率。积极开发建设大宗商品在线交易融资平台,面向大宗商品行业提供商品交易、仓储、融资、检验鉴定、交割和结算等服务,进一步整合生产企业、贸易商、终端用户、仓储物流、银行、担保公司等全产业链各方主体,打造全流程的第三方大宗商品在线交易和在线融资平台。通过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债权融资、私募股权投资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电子商务领域。同时,加强资金安全监管,降低资金风险。(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发展改革委、天津银监局)
  4.信息服务体系。依托滨海高新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电子商务企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全市电子商务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积极探索电商企业在供应链管理、信息咨询、电商人才培养和交易争议解决等方面的措施办法和相关服务,进一步拓展平台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滨海高新区管委会)
  (三)深化重点领域应用。
  1.大宗商品。进一步深化渤海商品交易所、铁合金交易所、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天津港散货交易市场、粮油商品交易所和中国大宗商城等大宗商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用,集聚优势资源,拓展服务范围,增强信息查询、物流服务、在线交易等服务功能,力争在1至2个交易品种上形成具有定价影响力的“天津指数”。依托中国大宗商城等较为成熟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引导和鼓励我市大宗商品行业骨干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积极拓展在线交易,提升电子商务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商务委)
  2.优势制造业。充分整合我市制造业优势资源,进一步扩大钢铁、化工、医药等电子商务平台的交易规模,加快融通物贸等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制造业企业利用电子商务拓展采购和销售渠道,深化产业链各环节的电商应用程度,优化供应链和价值链。(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国资委)
  3.外贸。依托东疆保税港区、空港经济区和武清区等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积极构建具有天津特色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探索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新模式,扶持一批本地优秀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提升我市对外贸易水平。通过先行先试,为国家制定和完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管理规范、政策法规提供实践基础和理论依据。(责任单位:市商务委、武清区人民政府、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市国税局、市工商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邮政局、市口岸办)
  4.农业。引导涉农龙头企业参与面向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平台的搭建和运营,提供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网上订购和配送、农机选购和维修等服务,积极探索鲜活农产品网上交易模式。鼓励和支持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在线交易,进一步扩大农资、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建成以产地、批发市场、商贸中心、物流调度中心和商品集散地为依托的农业电子商务流通体系。(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委、市供销总社)
  5.网络零售。支持我市网络零售企业优化供应链管理,提升客户消费体验。推动我市传统商贸企业依托线下资源优势,建立网络购物平台,实现线上线下资源互补和应用协同。依托已落户我市的亚马逊、当当网等基础好、规模大、竞争力强的电商巨头,鼓励和支持我市消费品生产企业和传统商贸企业加强与电商企业平台的对接合作,拓展应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营销模式,拓宽营销渠道,扩大销售规模和市场份额,提高企业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商务委)
  6.高技术服务业。围绕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生物技术服务以及文化创意产业等重点领域,引导和推动高技术服务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积极探索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新模式,努力培育新兴业态,充分发挥高技术服务业对加快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的推动作用。在该领域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骨干企业,培育一批主业突出、要素集聚、资源高效利用的专业园区或基地,建设一批具有天津特色和带动示范效应的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优化发展环境。
  1.政策法规体系。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号)等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天津市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管理办法,制定印发天津市促进快递服务与网络零售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邮政局、市商务委)
  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在跨境电子商务的通关、结汇、退税等方面研究探索开展政策性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大宗商品交易中发票、支付、结算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市国税局、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
  研究出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农委、市供销总社)
  2.统计发布制度。研究制定我市电子商务统计指标体系,明确相关标准和规范,逐步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将电子商务统计纳入经济统计体系。完善电子商务企业名录库,将我市限额以上电子商务企业纳入统计范围。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定期发布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报告,为电子商务宏观管理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统计局、市工商局)
  3.网络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宽带光纤等传输网络能力,统筹3G、WLAN、LTE协调发展,加快4G网络建设。深化无线宽带网络覆盖,进一步拓展大型商场、宾馆、重点旅游景区、车站、机场等公共场所的无线宽带覆盖范围,到2016年,无线宽带网络实现城市全覆盖。新增3G/LTE基站规模1万个、WLAN公共运营接入点(AP)数3万个。城市家庭有线宽带平均接入带宽超过20Mbps,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平均接入带宽达到100Mbps。家庭宽带普及率达到70%以上,移动上网用户普及率达到70%以上。进一步降低宽带资费水平。同时,加大农村宽带光纤建设力度,改善和提升农村传输网络能力,使农村网络基础设施配置跟上全市发展电子商务的步伐。(责任单位:市通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旅游局、市农委、市供销总社)
  4.信息安全体系。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安全评估机制,有效保障电子商务信息采集、传输、应用、支付等各环节安全可控。完善电子认证体系,鼓励专业机构开展网上安全认证技术开发和应用,为电商企业、交易行为以及交易平台等安全运行提供保障和支撑。(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5.信用管理体系。加强信用资源开发利用,建立电子商务交易诚信档案。健全相关部门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设在线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用数据的动态采集、处理、交换和共享。建立快递企业诚信档案和管理制度,搭建快递行业诚信服务网,加强对快递行业诚信服务的监督,为消费者提供动态服务平台。(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邮政局、市工商局)
  6.交易监管体系。成立网络市场监管机构,全面加大网络市场监管工作力度。加快建立天津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和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服务平台,对在我市注册的电子商务企业进行分类监管。(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建立天津市电子商务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副市长任学锋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我市电子商务行业协会等民间组织在行业自律、统计监测、技术推广、交流合作等方面的作用,加强与金融、快递物流等相关行业协会合作,确保本行动计划顺利实施。
  (二)加大财政支持。研究制定天津市电子商务企业认定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以及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重点支持电子商务前瞻性技术研究、新型业态发展以及关键领域、重点项目和示范基地等,对符合电子商务创新发展方向的总部、区域总部、研发中心等机构的设立予以资金扶持,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项目提供配套资金。
  (三)实施项目带动。积极实施一批对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具有支撑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加快建设渤海商品交易所、粮油商品交易所等国家电子商务试点项目,进一步发挥试点项目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推动中国大宗商城、滨海化工网、58同城、优众网等项目发展,加快阿里巴巴、苏宁易购、国美电器等在建项目进度,争取尽快建成开业,积极落实京东商城、聚美优品一批拟建项目前期规划,尽快开工建设。引导和督促各工业集团公司,积极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深化应用程度,提升应用水平。同时,积极争取更多的大项目、好项目列入国家电子商务发展示范试点。通过实施电子商务重点工程和示范项目,打造一批基础好、规模大、实力强的电子商务优秀企业。
  (四)加大招商引资。借重用好首都资源,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入一批电子商务优秀企业和重大项目。各区县要制定电子商务招商引资计划,加大对电子商务发展较为成熟地区的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开展对国内外知名重点电子商务企业的招商工作。
  (五)强化人才支撑。实施“1133”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工程,在全市建立一套电子商务人才认定体系,建设一个电子商务人才科教实训中心,开展面向大学应届毕业生的电子商务技能、面向政府工作人员及企业负责人的电子商务战略决策、面向企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提升的三类电子商务培训,建立电子商务专家库、人才库和案例库。聚合高等院校、培训机构、社会力量和知名企业的优势资源,鼓励高校和专业研究机构完善电子商务学科设置,通过学历教育、职业教育和专业培训等多种形式,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结构合理的电子商务人才培养体系。研究制定相关奖励激励办法,积极引进电子商务发展领军人才以及具有创新思维和运营管理经验丰富的优秀团队。
  (六)扩大宣传推广。积极宣传推介天津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和知名电商企业,不断增强市民、外界对天津电商企业、产品的认知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重视宣传普及电子商务知识、政策等,努力在全市形成全社会关注、参与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浓厚氛围。着力培育1至2个在津举办、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电子商务论坛、展会,鼓励我市电子商务企业赴外埠参会参展,扩大我市电子商务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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