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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杭州市物价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杭州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杭价费[2014]32号
发文部门: 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2-21
实施时间: 2014-3-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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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城乡建设委员会: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杭州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标准的批复》(浙价费[2014]22号)精神,经研究,现就调整我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杭州市城市规划区内(不含余杭、萧山)的建设项目按住宅每平方米15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220元的标准收取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执收单位为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执收单位要按规定到市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做好收费公示。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
  杭州市物价局 杭州市财政局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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