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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海关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圳市2013年第二批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外资研发中心审核情况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经贸信息外资字[2014]13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海关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2-18
实施时间: 2014-2-18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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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8号)及《深圳市外商投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审核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有关要求,通过企业自主申报及第三方审计,经联席会议审定,深圳波顿香料有限公司具备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见附件),现予以公告,资格有效期两年,自公告之日起计算。企业办理免、退税设备的清单,以《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88号)所附《科技开发、科学研究和教学设备清单》的相关规定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2013年第二批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外资研发中心名单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海关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2月18日
  附件
  深圳市2013年第二批具备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外资研发中心名单
  附件
  深圳市2013年第二批具备采购设备免、退税资格外资研发中心名单
  申报企业名称 企业研发中心名称 联系人 电话
深圳波顿香料有限公司 -  杨征  2658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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