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 > 工商年检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延长2012年度企业年检工作时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工商明电[2013]13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文时间: 2013-6-27
实施时间: 2013-6-27
法规类型: 工商年检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246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各分局: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规定,企业年检工作应于6月30日结束。根据目前全省年检进度的实际,为支持服务我省各类市场主体稳定发展,省局决定延长2012年度内资企业年检工作时限,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将黑龙江省2012年度企业年检时限延长至2013年7月31日截止。截止后,年检时间原则上将不再延期。
  二、各地工商局要继续加强对年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引导企业按期年检,以确保圆满完成2012年度企业年检工作任务。
  三、各地年检窗口要加强与本局登记、信息等部门的协调沟通,遇有问题要在主管局长的领导下统筹解决,疑难业务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年检机关反映,以便及时解决。
  四、各市地、省垦区、绥芬河及抚远县工商局内资企业年检的统计报表(原报表系统的企登7表:内资私营企业年检情况统计表)、工作总结上报时间不变,请按要求报送省局企业注册监督管理处。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新疆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13年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工作 新会协[2013]12 2013/2/28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2年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年 津国税发[2012] 2012/5/11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11年度非执业会员年检的通知 京会协[2011]13 2011/11/23
关于对中央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票据实行年检的通知 财综字[2000]23 2000/4/3
重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我市2010年度注册会计师任 渝会协[2009]12 2009/12/25
湖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资产评估师执业会员 湘评协[2022]3号 2022/2/15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9年度税务师事 闽国税发[2010] 2010/10/18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税务师事 皖国税发[2009] 2009/3/26
浙江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浙江省税务师事务所和执业注 2012/3/21
安徽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执业会员年检和单位会 皖评协[2023]1号 2023/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