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决策部署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发文文号: 浙经信产业[2014]67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2-12
实施时间: 2014-2-12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298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工业领域治水,提高工业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重要意义。水生态环境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治污水是“五水共治”的重中之重,工业污水治理和节水是“五水共治”的关键领域。推进工业治水,是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建设工业强省的必然要求,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扩大有效投资的重要抓手,也是从根源上扭转我省水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关键举措。全省经信系统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工业治水的重大意义,自觉把工业治水与“腾笼换鸟”、“机器换人”、“两化融合”结合起来,大力推进抓治水、扩投资、促转型工作。
  (二)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五水共治”的决策部署,以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推进“两少一达标”(少用新水、少产废水、 达标排放)为基本目标,以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为根本要求,切实削减工业对水环境的源头性污染,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全面提升工业发展质量效益,实现工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三)主要目标。三年(2014-2016年)解决突出的工业水污染问题;五年(2014-2018年)基本解决工业水污染问题;七年(2014-2020年)工业水污染从源头上机制上得到根本性治理。到2017年,力争每年淘汰改造水污染落后产能企业1000家以上,每年工业治水技术改造投资700亿元以上,每年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700家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年均下降5%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工业废水排放量年均下降5%以上,工业重点行业用水定额达到国家行业先进水平。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实施《浙江省淘汰落后产能规划(2013-2017年)》,根据水环境治理要求,抓紧组织修订淘汰落后产能指导目录,进一步提高淘汰标准。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行业范围更宽、要求更严的地方性淘汰落后产能标准,确保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国家下达的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到2017年,力争累计淘汰改造水污染落后产能企业5000家以上,完成淘汰落后印染产能30亿米、制革575万标张、造纸145万吨、化纤55万吨、化工50万吨。
  (二)大力整治提升重污染高耗能行业。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1〕107号),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的要求,继续加大电镀、印染、造纸、制革、化工、涉汞等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重点行业整治力度,优化产业布局,提高工艺装备、污染防治、清洁生产水平,力争2015年全面完成省政府已确定的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任务,并启动开展新一轮的整治提升工作。
  (三)大力开展低端落后块状行业整治专项行动。针对我省低端落后企业密集、涉水污染重的集中区块,抓好一批低端落后块状行业综合整治提升省级试点,督促指导各试点单位制订低端落后块状行业关停淘汰、整合入园、规范提升标准,做好整治提升试点方案的编制、实施,确保整治提升顺利通过试点验收。各地应根据实际开展一批市级、县级低端落后块状产业综合整治提升试点。加大与环保、工商、公安、安监、消防、质监、建设等部门的协同,形成合力,严格执法,多措并举,形成倒逼低端落后企业淘汰的联动机制。
  (四)大力推进工业治水技术改造。将工业治水相关重点领域优先列入工业固定资产和技术改造投资导向目录,在高耗水、重污染行业,加快实施一批技术水平高、示范效应明显、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的减污、节水、废水处理回用技术改造项目,引导企业和社会投资方向。以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热力和工艺系统节水、工业给水和废水处理等领域为重点,支持企业积极应用减污、节水的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通过技术改造和工艺提升,力争到2017年,印染企业重复用水率达到40%以上,造纸企业综合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5%以上。
  (五)大力推进工业节水。加快发展节水工业。大力发展装备制造、物联网、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产业附加值高、水资源消耗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工业节水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制订出台《浙江省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目录》,研究制定和推广应用一批工业节水地方标准,推动重点行业开展企业用水定额对标工作。鼓励电厂采用海水淡化和中水保障自身用水、促进热电厂供热蒸汽冷凝水回收利用。创建节水型企业和绿色企业。在重点用水行业中,选择一批用水大户,开展节水型示范企业创建试点,加快推动年取水量10万立方米以上企业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快制定出台《清洁生产审核技术要求》,加大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力度。对年取水量30万立方米以上的重点耗水企业和国家、省级重点监控企业,全面落实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各地要根据水资源分布情况,优化工业布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研究制定工业用水节水计划。
  (六)大力强化治水技术和装备支撑。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 组织实施一批新产品开发计划并鼓励本省企业率先使用;符合条件的,纳入“浙江制造精品工程”目录予以推广。继续做好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备案、鉴定和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评选,深化装备首台(套)评选认定和奖励工作,引导企业积极研究开发工业领域治水相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和新服务。开展治水技术和装备的推广应用示范活动,加快推动治水重大技术产业化,培育壮大治水装备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支持污水处理回用系统,雨水、微咸水和海水开发利用系统,污水纳管及监控系统,洪水及供水预警系统,节水系统等领域的开发与应用。加快工业物联网建设,大力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工业尤其是工厂制造环节中的应用,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水排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治水装备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和企业技术中心。
  (七)大力提升治水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快台州“智慧水务”、衢州“智慧环保”试点项目建设和推广应用,提升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等领域的信息化综合应用水平。以温州皮革、绍兴印染、台州医化、富阳造纸、浦江水晶、长兴蓄电池等为重点,推进区域污水整治的信息化应用,完善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连续监测信息管理体系,推动企业集成应用封闭式制造、工艺流程优化、精细化管理、资源回收利用、废水废气处理等信息技术,从源头上控制污染源排放。
  三、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工业治水促转型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经信委成立由委主要领导为组长、委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的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决策部署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全省工业治水促转型的各项工作。各级经信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把工业治水工作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工业治污、节水的工作机制,制订工业治水的工作计划或实施方案,落实责任,完善措施,主动加强与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协作联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加强动员宣传。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工业治水促转型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工业治水促转型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控制污染,努力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最大限度降低水污染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激励倒逼。经信系统要进一步加大对工业治水促转型的政策倾斜力度,省每年用于工业治水相关的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资金占技改扶持资金总量的比重不少于20%。加大对节水型产业、节水技改项目要素保障力度,优先保障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绿色与安全制造试点企业和同行业中零排放、少排放企业用电需求。同时,宣传推广“亩产论英雄”发展理念,以各地探索开展企业单位资源产出效益综合评价为契机,引导科学合理配置要素资源。以医药、化工、造纸、化纤、印染、制革、冶炼等高污染、高水耗、高能耗行业企业为重点,加大实施差别电价、差别水价、差别排污费力度,用经济手段倒逼推进节水技改和转产转型。
  (四)加强统计监测。建立工业治水促转型相关指标数据的季度统计报送制度和工业治水促转型信息月度报送制度。全省经信系统要高度重视,针对工业治水促转型开展专项摸底调查,及时报送相关数据、资料。要加大政策指导和跟踪服务,开展工业治水促转型的政策业务培训。
  (五)加强督查考核。建立督查和抽查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将工业治水促转型的工作绩效纳入省经信委对各地经信委的年度考核体系。各地也要强化对工业治水促转型绩效的督查考核,督促各县(市、区)、各部门和企业加快推动工业领域治污水、抓节水。全省经信系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的决策部署上来,更加自觉地加大工业治水力度,建立工业治水促转型的长效机制,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实施。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2月12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 浙经信投资[201 2011/4/11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工 浙财企[2011]22 2011/8/8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 2013/11/7
关于做好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绿色制造工程相关项目组织申报 2015/7/27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推进工业转型升级行 鲁政办发[2015] 2015/4/13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金政发[2009]18 2009/2/13
关于发布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工作指南 工信厅联规[201 2017/5/24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转型升级攻坚战三年行 粤府[2015]35号 2015/3/21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安徽省2014年工业 皖经信技改函[2 2013/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