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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重点税源企业网上直报系统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2-17
实施时间: 2014-2-17
法规类型: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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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重点税源管理工作要求,为方便纳税人填报重点税源企业数据,天津市国税局重点税源数据采集在原单机版的基础上升级并推行网上直报系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直报系统主要功能特点
  (一)减轻了纳税人负担。该系统实现了与纳税申报接收系统的对接,软件安装和数据上报所需文件及方式与纳税申报完全一致;同时该系统自动提取已申报数据、历史数据等资料,避免数据重复填报;实现了智能自动在线升级或离线升级。
  (二)优化了填报功能。该系统具有以标签页形式同时打开多张报表功能,增加不同申报期之间的数据对比功能,以及月报和季报的分别展现,实现不同报表及不同时期的填报切换;对每一个采集指标标注填报口径说明,树型选择、检索、备份、查询、导出等多功能方便纳税人填报。
  (三)强化了数据审核功能。该系统具有在保存和导出环节分别实现表内及表间审核校验,关联提示及填报审核提示说明的功能便于企业修改,确保填报数据及资料的准确、完整。
  二、操作流程
  (一)首次安装操作流程
  1.登录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下载网上直报客户端软件及操作手册,分别是“重点税源网上直报系统--神州浩天税收数据采集申报系统V1.02”、“重点税源网上直报系统—用户使用说明书及教学视频”。
  2.网上申报纳税人应持有进行纳税申报的初始化文件、注册文件、登录文件;介质申报纳税人应持有进行纳税申报的初始化文件。
  3.安装客户端软件--添加企业--登录--导入申报表模板。
  (二)月度填报操作流程
  1.月度纳税申报结束后,进入“税收基础数据下载”模块下载基础数据(含已申报数据及历史数据)。
  网上申报:网上纳税申报接收系统--企业初始化--税收基础数据下载。
  介质申报:到税务机关在纳税申报接收系统中下载税收基础数据,也可以在客户端直接填报全部税收数据。
  2.登录网上直报客户端--导入税收基础数据--录入申报表--审核并报表导出—生成报送文件。
  3.报送方式
  网上申报:登录网上纳税申报接收系统--纳税申报--税收数据申报,完成数据报送。
  介质申报:到税务机关,纳税申报接收系统--申报接收--税收数据申报。
  网上纳税申报接收系统网址:http://sbjs.tjsat.gov.cn/sbjsweb/login/login.jsp
  三、特别说明
  (一)从2014年2月开始,重点税源企业网上直报系统在全市正式上线,企业不再通过tras方式报送数据资料。
  (二)网上直报资料报送时间为企业进行月度纳税申报结束后次日。
  (三)离线填报的企业需要及时关注国税局网站的升级通知,及时下载升级包,做好程序的更新升级。
  (四)本套报表的基础数据取自国税机关,地税税种及个性指标需要企业补充、修改填报。
  (五)企业填报数据的金额单位是“元”,与纳税申报表一致。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2014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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