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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河南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发改收费[2013]1344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8-23
实施时间: 2013-8-2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3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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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继续执行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豫人社函[2013]37号)收悉。经研究,现核定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参加综合知识(两科:《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每人每科收取60元考试费(其中省建设厅每人每科留25元,省人事考试中心每人每科留35元)。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每人每科收取70元考试费(其中省建设厅每人每科留35元,省人事考试中心每人每科留35元)。
  二、我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国办发[2001]93号文件规定,收入按照财务隶属关系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支出由省财政厅按照有关部门履行职能的需要核定。
  三、收费单位在收费中对收费对象、收费范围、资金管理方式等应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收费单位收费时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严禁收费不开票据。
  四、收费单位收费前应按规定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项目、范围和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增加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2013年8月23日起执行。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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