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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第二批资深会员重新审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评协[2014]32号
发文部门: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14-2-12
实施时间: 2014-2-12
法规类型: 人员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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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第二批资深会员: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评审的第二批资深会员的有效期将于2014年9月届满,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管理办法》(中评协[2012]243号)的规定,中评协需对该批资深会员资格进行重新审定。为做好本次资深会员重新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新审定范围
  本次重新审定范围为2009年9月中评协第三届常务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二批资深会员,共18人(附件1)。
  二、重新审定要求
  (一)资深会员应当向中评协提出重新审定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申请表》(附件2),其中:表中各项内容填写时限均为2009年1月至2013年12月;
  2.自述材料(附电子版),评估专业论文、专业著作以及国家级、省部级、中评协研究课题的原件或复印件。其中,自述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自我情况介绍及对资深会员的认识;
  (2)拥有资深会员资格的5年中,在评估理论上的创新点;
  (3)执业会员列举近5年承担的在业务创新以及市场开拓方面具有代表性的5个重大资产评估项目,并具体说明该项目专业难点、创新点以及本人发挥的作用;
  (4)在评估行业建设、专业建设和协会建设等方面做出的贡献;
  (5)如通过资深会员重新审定后,对未来的展望。
  自述材料不超过3000字,并与审定表中相关内容相互衔接。
  (二)请申请重新审定的资深会员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材料信息准确、完整,并于3月31日前将有关材料报中评协会员部。
  联系人:王诗天
  联系电话:(010)88191735
  电子邮箱:huiyuan@。
  附件:1.第二批资深会员名单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申请表
  二○一四年二月十二日
相关附件:
附件1:第二批资深会员名单.doc    
附件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深会员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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