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消防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标准的函
发文文号: 皖价服函[2014]26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1-26
实施时间: 2014-1-2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452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公安消防总队:
  你单位《关于申请核定“安徽省消防科技服务中心”消防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标准的函》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皖价服〔2012〕190号)规定,核定我省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收费标准为:普通理论课程培训费,每人每课时不超过4元;实用技能培训费,每人每课时不超过6元。具体收费标准由消防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根据培训对象、课时、规模、师资等情况确定,报我局备案后执行。
  二、你单位要加强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培训管理,督促有关培训机构及时到价格部门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收
  费时明码标价,主动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省 物 价 局
  2014年1月26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闽价费[2009]30 2009/8/1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的通 浙财行[2014]8号 2014/1/28
杭州市物价局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班收费标 杭价服[2014]75 0001/1/1
上海市财政局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 沪财行[2017]45 2017/8/1
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行[2016]540号 2016/12/27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 闽价费[2009]32 2009/9/1
湖北省财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 鄂财行发[2014] 2014/4/2
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行[2013]523号 2014/1/1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闽财行[2014]24 2014/6/16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 闽价房[2009]24 200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