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2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七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税政[2014]1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4-1-8
实施时间: 2014-1-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2978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地税系统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和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税政[2010]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审核认定,中国国际商会天津商会、天津市禁毒教育协会和天津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协会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其有效期自2012年1月1日起5年内有效。
  请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备案手续。
  市财政局(地税局)将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在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公布,请各有关区县地方税务局将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依法主动公开。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2014年1月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关于公布2010年获得非营利组 津财税政[2011] 2011/11/21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 内财税[2017]73 2017/5/26
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 2022/2/18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 内财税函[2023] 2023/12/5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 闽财税[2020]21 2020/12/15
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第九 渝财税[2024]6号 2024/5/23
西安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 市财函[2023]10 2023/7/21
重庆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第七 渝财税[2022]26 2022/12/29
西安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3年度 市财函[2024]27 2024/1/15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 201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