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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价检[2013]17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9-9
实施时间: 2013-9-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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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省直管市、扩权县(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监[2013]1713号)转发给你们,为扎实做好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切实搞好这次专项检查,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检查的组织方法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由省局统一组织部署,各地价格部门负责辖区内专项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同级检查与上级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届时,省局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地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检查的时间和时限
  这次专项检查从9月15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三、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把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作为保障民生的重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重中之重位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到人,“一把手”负总责。建立完善治理教育收费工作责任制,确保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全力以赴,务求实效。这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是价格主管部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必要措施,是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2013年价格监督检查系统行风建设重点任务之一。全省各级价格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要进一步增强危机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地在检查前要对检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创新检查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为确保这次专项检查查深、查透、查出成效,各地要创新检查方法,可采取明查暗访、走访调查、查阅12358记录等方法搜集线索,努力取得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新成效。
  (三)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专项检查氛围。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治理教育乱收费相关政策的宣传,向社会和群众做好政策内容宣讲,力求做到学校明明白白收费,家长明明白白交费。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治理教育乱收费相关政策和开展这次专项检查的重要意义和目的。引导社会各界和家长加强监督,对拒不执行国家相关政策乱收费,拒绝或不配合检查或存在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典型乱收费问题的单位,不仅要实施经济制裁,还要通报、公开曝光、移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
  (四)认真做好调研和总结工作,及时上报情况。各地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通知要求,在搞好检查的同时,认真做好书面总结,包括检查情况书面总结报告、专题调研报告、专项检查统计报表及一个典型案例,于2014年1月15日前上报我局(价检局,0311-85206770)。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2013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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