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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价格举报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冀价检[2013]19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9-11
实施时间: 2013-9-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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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省直管市、扩权县(市)物价局:
  多年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价格举报工作,机构、制度从无到有,价格举报的受理、查处、回复逐步规范,在自身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工作也取得了突出成效。特别是近两年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热情受理举报,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肯定,也树立了价格主管部门求真务实、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价格举报进一步成为价格主管部门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联系千家万户的“纽带”,为民排忧解难的“热线”。但同时不可忽视的是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认识不足,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地方对价格举报工作的重要性、职能、地位认识还不够,尤其是领导不够重视。工作制度不够完善,工作人员不相对固定,办理程序不规范,快速反应能力低,群众满意度还不是很高。二是举报工作的软硬件都有待提高。价格举报工作涉及价格政策的方方面面,直接面对广大群众,对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群众工作经验、及时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等有很高的要求。特别是随着价格举报窗口形象的逐步树立和群众法制意识的增强,价格举报所涉及的问题越来越复杂,对及时依法查处价格举报案件的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值得注意的是因群众对举报处理结果不满意引起的复议、诉讼开始出现。而多数基层举报机构在软件、硬件上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办案条件较为落后,人员整体素质不高。有些基层部门队伍人员变动频繁,举报平台轮流值守,工作没有连续性,特别是对举报平台不熟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价格举报工作的开展。三是价格举报平台还没有全面覆盖。我省从2004年开始建立价格举报信息系统平台,目前,全省10个市级、106个县(市、区)级举报中心实现了全国价格举报信息管理系统联网,但还有个别市县没有实现省市县三级互联,价格举报工作不能形成有效的上下联动。已联网的市、县仍有很多地方并没有把举报平台的功能应用起来。或者因为技术因素,或者因为人为因素,价格举报件的登记、受理和信息汇总还停留在人工操作;信息报送和反馈主要依靠电话、传真和快递;有的地方出现举报平台服务器不开、坏了不修、丢了不买、网络三天两头不畅通的情况。价格举报平台运用不起来,省局交办的案件不能通过平台及时回复省举报中心,造成信息反馈不及时、交办案件长期在平台上挂着,给人以没有受理、办结的印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价格举报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举报工作职能定位。举报工作担负着化解价费矛盾、纠纷,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职能,要站在讲政治和践行“群众路线”重要思想的高度,坚持把价格举报作为物价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一是在每年的工作安排中始终把价格举报工作作为全年的工作重点进行安排部署。要适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价格举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安排部分价格举报工作做得好的单位交流工作经验,促进各区、县价格举报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二是对举报工作职能职责进行定位,明确价格举报中心是物价部门倾听群众呼声,联系群众的“纽带”,是树立物价部门形象的窗口,其主要职责就是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投诉的价格案件,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三是将价格举报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使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检查所领导具体抓,举报中心全力抓的工作机制,促进价格举报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地开展。按照“倡一流服务、树一流形象、创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窗口作用,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力打造好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这一“品牌工程”。
  二、建立规章制度,细化工作程序,保障举报工作高效运行。为使价格举报工作做到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使群众的价格举报投诉案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办理,各市要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一是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市的《价格举报受理程序规范》,针对少数地方对价格举报工作认识不足,12358价格举报电话值守不到岗、举报案件查处不力、不及时、舆论宣传不到位等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价格举报工作的具体措施。二是完善接听、登记、呈批、移送、督办、报告、反馈、存档等制度,进一步明确各个环节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时限。三是强化12358值班电话的值守纪律,落实好每周一下午局长接听举报电话制度。制定严格的节假日值班制度,尤其是元旦、五一、国庆、春节等节假日期间,除12358电话接听工作人员外,还要安排一名检查局领导和两名检查人员值班,价格执法车随时待命,重大问题和需要现场解决的问题,局领导亲自带队到现场调查处理。四是按照《河北省价格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我省近年来查处的价格违法案件统计表明,近90%的案件是通过群众举报获得线索的。因此,如何充分发动广大群众举报价格法行为的积极性就显得十分重要。
  三、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查处投诉举报,真正做到为民排忧解难。在举报工作中,广大价格举报工作人员要始终牢记物价部门的职责,严格按照《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切实履行价格举报工作职责,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投诉的价格案件。严格履行《河北省价格举报联动工作办法》,做到省市县三级联动,即接即转,各市、县12358价格举报平台要做到24小时畅通,受理群众举报投诉,节假日专门安排检查人员对群众投诉的急需解决的问题进行现场处理,做到快速办理,及时反馈。要真正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思想观念,尽职尽责地处理好每一件价格举报案件,省局每月将对交办各市受理的价格举报查处情况进行通报。
  四、明确行政执法责任,推行过错追究制度,提高举报案件办理质量。在价格举报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河北省价格主管部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和《河北省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价格举报督办工作制度》,案件办理做到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程序合法,使价格举报案件办理质量不断提高。每办一起案件的都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避免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发生,树立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五、加强硬件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全面提升举报工作水平。一是要继续完善价格举报信息系统平台的建设。由于该平台依托先进的计算机语音处理技术、网络通信技术、数字交换技术,使全省的价格举报做到同步传输、同步分流、同步移交,所有打进的举报与咨询电话可以通过接入平台实现即时分流,直接转到各市。该系统能够极大地提高价格举报工作的效率,但仍有一部分市县怕麻烦,不愿意用,一定要摒弃落后守旧的思想,真正把平台运用起来,年底前省局将派人逐一进行核查并对平台使用情况进行通报,促使全省价格举报信息平台跃上一个新台阶。二是各地要挤出经费给价格举报工作人员配置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办案工具,同时保障执法车辆在举报发生时能随时调用,使价格举报案件能得到快速、准确、有效的处理。三是加强对价格举报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要通过培训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价格举报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内容除了举报平台的应用,举报接访工作制度和守则,还要包括群众普遍关心的、经常进行咨询的价格政策、收费标准和法律法规等。同时加强依法行政的培训和教育,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以民主评议行风建设为契机,切实全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经常性地开展廉政、勤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广大价格举报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做到依法行政、勤政为民、廉洁奉公,提高价检队伍的综合素质。
  六、强化舆论宣传,扩大12358举报电话影响,树立价格主管部门良好形象。为使12358价格举报电话深入人心,要一直将宣传工作作为价格举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每年要组织开展“3.15”价格维权宣传活动和“5.8”价格举报宣传日活动,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单、悬挂横幅、刊登宣传文章、在报纸上开辟价格维权专栏、电视报道、邀请群众代表发言等形式,广泛宣传12358价格举报电话,通过宣传活动,达到提高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知名度,提升价格主管部门执政为民良好形象的目的。二是加强对价格举报工作的宣传力度。平时多编写工作简报、情况反映、情况汇报等政务信息材料,向省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价监局以及新闻媒体等单位反映和宣传各地价格举报工作动态和取得的成效,争取各方面的重视和支持。
  河北省物价局
  201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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