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发电[2014]2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4-1-10
实施时间: 2014-1-1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222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中石化山东分公司、中石油山东分公司及有关成品油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4]9号)有关规定,现就调整我省成品油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25元和120元,考虑汽油质量升级至第四阶段的因素,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700和7585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非标准品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件1。
  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9100元和7985元,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二、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各标号汽、柴油每吨及每升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见附件2。车用乙醇汽油零售价格按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执行。
  三、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我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
  四、调整后的价格自2014年1月10日24时起执行。
  附件:1.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
  2.各标号国Ⅳ汽油、国Ⅲ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表
  山东省物价局
  2014年1月10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4]94号 2014/11/29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 赣发改电[2014] 0001/1/1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 赣发改电[2014] 2014/9/1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成品油价格调整的通告 闽价通告[2013] 2013/8/30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我市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津发改价管[201 2014/1/24
安徽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 皖价电[2013]16 2013/5/9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鲁价发电[2013] 2013/6/21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转型、条例细则、成品 豫国税发[2009] 2009/1/12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在电子税务局启用成品油消 国家税务总局河 2019/4/8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成品油价格的公告 河北省物价局公 2015/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