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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2014年技术创新、装备制造业、物联网产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经信技术[2014]52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1-26
实施时间: 2014-1-26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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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
  企业技术创新是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促进我省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的主要动力,也是推动我省经济转型升级的主要途径;装备制造业和物联网产业是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是基础性战略性产业。为进一步增强全省技术创新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引导企业加强技术进步工作,推动现代装备制造业和物联网产业有序健康发展,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我委制订了《浙江省2014年技术创新、装备制造业、物联网产业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落实。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月26日
  浙江省2014年技术创新、装备制造业、物联网产业工作要点
  企业技术创新是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促进我省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的主要动力。2014年我省技术创新、装备制造业、物联网产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四换三名”和打造浙江工业升级版,在存量上突出巩固和深化已有工作成果,在增量上突出创新和拓展工作空间:一方面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8号)、《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浙委发[2013]22号)和《关于推动现代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3]23号),进一步做好推动我省企业技术创新和现代装备制造业发展的相关工作。另一方面要按照《关于推进物联网有序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7号)、10个《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发改高技[2013]1718号)的要求,抓住我省创建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加快智慧城市建设的有利时机,重点推进我省物联网产业发展和产学研合作创新工作。具体开展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新产品新装备新服务开发和推广应用
  统筹发挥“技术驱动”和“应用拉动”的作用,引导企业加大新产品新装备的研发生产、推广应用和市场拓展。一是组织实施“百千万”新产品开发计划。发挥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的支撑作用,力争开发百套成台套智能化装备、千台智能单机装备、万种智能化新产品。各地要结合本地产业优势,制定新产品开发计划。二是引导企业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研究与开发。建立省、市、县三级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评选、装备首台(套)评选认定机制。继续做好省级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备案、鉴定和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评选,深化装备首台(套)评选认定和奖励工作,引导企业积极开展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和装备首台(套)的研究开发。三是加强新产品推广应用。一方面实施“浙江制造精品”工程,定期发布《浙江制造精品目录》(工业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促进工业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政府采购、政府性投资及补助、国有企业投资的项目应优先采购《目录》产品,为我省工业产品拓展市场应用空间提供公平参与竞争的条件。另一方面编印重点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导向目录,围绕深化浙江省重点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工作,研究编制重点产业待攻克的关键共性技术,引导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等创新载体开展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同时,探索建立市、县(市、区)新产品开发认定评价考核机制,适时召开新产品开发现场经验交流会,营造鼓励新产品开发的良好氛围。
  二、着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以完善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体系和加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力度为突破口,着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三个三计划”,继续保持我省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特色优势和示范地位。一是继续完善三级管理体系。深化国家级、省级、市级三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培育,继续保持全国领先优势。二是继续推进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三个行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在提升制造业、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质量的基础上,重点完善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对服务业技术创新的引导力度。三是继续加强企业技术中心、重点企业研究院、行业技术中心三个层次创新体系建设。重点围绕高新区、产业集聚区和产业集群,加强重点企业研究院能力建设。四是完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线教育工作。依托现代信息技术、集中优质教育资源开展企业技术中心人员在线教育,不断提升技术中心人员素质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并与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和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安排挂钩。五是优化技术中心评价指标。重点研究完善高技术服务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体系,优化制造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体系,协助完成国家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评价体系修订工作。六是推动协同创新和重大技术攻关。鼓励和引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组织机形成产业技术联盟,以行业关键共性技术为突破口开展技术合作攻关,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大力推广协同创新、协同制造的现代生产组织模式,以大企业带动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提升我省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深化产学研合作创新
  统筹发挥市场导向、企业主体、政府引导作用,引导省内高校的创新要素和创新资源向园区、企业流动集聚,提升高校创新资源为产业发展服务的能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加强高校、市县和企业之间的技术需求对接。借鉴江苏省昆山市政府与浙江大学等高校的合作经验,结合省级高新区创建,鼓励各地、各高新区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加大与省内外高校创新资源合作对接,鼓励高校创新资源自主或与我省企业合资创办企业。定期汇总编印产学研合作技术项目目录,编印全省主要高等院校需要实现产业化的科技成果、企业产学研合作技术需求目录和块状经济产业升级重点技术需求目录,通过技术供需对接,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提高技术成果的转化机会和转化效率。二是引导高校面向产业发展需求培养人才。根据我省各地块状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各级经信系统作为产业组织部门的优势,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引导省内院校适应产业发展设置专业和课程。进一步整合高校教育资源,调整优化高校学科设置,优化人才培养结构,主动为产业发展培养急需紧缺人才。积极推动各类高校与省内各地、各类园区和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全面合作关系,与行业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标准,共同设计培养目标、制定培养方案,共同开展专业、课程、教师队伍和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等,让行业企业深度参与培养过程。三是推进高校研究生培养“产业导师”工作。围绕我省转型升级,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联合省教育厅和浙江大学建立高校研究生培养“产业导师”推进机制,从企业中选聘具有丰富专业技术实践经验且具备应用教学传授能力的技术带头人和优秀科技型企业家担任高校研究生产业导师,与高校导师共同承担研究生培养,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支持企业建立研究生培养“产业导师”工作站,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企业在技术创新等项目安排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四、深入推进现代装备制造业发展
  重点落实《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浙委发[2013]2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现代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3]23号)等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完善。一是抓紧落实具体工作和项目。落实好装备制造业协同创新协同制造、装备制造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工作,大力推广协同创新和协同制造的现代生产组织模式,促进我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推广应用;重点面向劳动密集型、高安全风险、高资源消耗和高排放的工业企业,开展“装备优化提升示范工程”围绕重大成套装备、关键基础件、智能制造装备、特色优势装备等领域,培育一批高端装备制造业特色基地。二是加强政策宣贯。编印有关政策解读汇编,并开展相关宣传解读活动,切实把省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三是加强督查和工作评估。一方面牵头落实省政府对各地装备制造推进工作的考核和督查,听取意见建议,对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偏,加速形成省市县三级推进体系,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良好发展势头;另一方面对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开展评估,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出现的问题,完善工作方法,增强推进力度,同时加强对重点地区(装备特色基地)、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跟踪和指导。
  五、加快推进我省物联网产业发展
  抓住国家大力推进物联网健康发展和培育扩大信息消费市场的政策机遇,紧密围绕我省“机器换人”、“两化深度融合”示范区创建工作,依托我省物联网产业发展基础,整体设计并着力构建物联网全产业链发展的新图景。一是落实专项行动计划。根据国家10个《物联网发展专项行动计划》,重点实施顶层设计、标准制订、技术研发、应用推广和产业支撑等专项行动计划。着力于加大对物联网共性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重点加强光纤传感技术、MEMS传感技术、自组网技术、传感器核心芯片设计等共性技术的研发,加强对相关企业、技术和产品的支持,力求在物联网技术核心领域逐步突破。二是加强标准化工作。依托物联网产业技术联盟,鼓励和支持我省物联网企业主持或参与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制订,加快形成我省物联网产业的标准体系。三是加快构筑物联网产业链。一方面培育并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发挥带动作用,落实《加快推进传感器及智能化仪器仪表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工信部联装[2013]59号),推动我省传感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集聚化发展。另一方面加强物联网特色企业培育和产业链协同,依托产业技术联盟的形式,推动物联网产业链的建链、延链、补链,促进物联网配套支撑产业和协作体系发展。四是加强物联网技术推广应用。围绕两化深度融合国家示范区建设的总体安排,加快推进物联网技术的应用,构建物联网技术应用和成果转化平台。重点围绕“机器换人”,加快工业物联网建设,大力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工业尤其是工厂制造环节中的应用,通过物联网、云计算和自动化控制等技术对机器设备和生产流程等进行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改造,不断提高生产效率、产成品质量和管理效能。适时召开现场会,对区域或行业物联网应用成功案例进行推介,总结交流经验和做法,推动物联网应用的大发展。五是搭建学习交流平台。采用服务外包模式,鼓励和支持有关协会创新服务模式,通过主题沙龙、省内外技术对接、成功应用案例推介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学习交流服务,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为产业发展营造氛围。六是加强政策引导。省级重点技术创新专项、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评选、装备制造首台(套)认定奖励、重点产业技术联盟培育等工作向物联网产业、企业和产品倾斜,原则上安排不少于30%资金(数量)用于支持物联网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突出推进物联网技术的研发和应用。
  六、创新管理方式
  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按照“转作风,抓改革、抓创新,促提质、促增收、促升级”的要求,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提升工作效率。一是创新项目组织方式。一方面继续完善技术创新网上办事大厅功能,进一步梳理相关工作流程,简化申报流程,增强透明度,减轻企业负担,同时为下一步进行数据的挖掘分析创造条件。另一方面继续拓展项目申报渠道,发挥行业协会、产业技术联盟的作用,使更多的行业优质项目获得政府扶持,打破系统内申报的局限性。二是加强蹲点调研和经验宣传。按照“转作风,抓改革、保落实、促升级”的要求,重点围绕“百千万”新产品开发计划、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加强产学研合作创新、加快发展物联网产业等内容,加强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和前瞻性;加大省内外相关工作经验的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形成互学共进的良好态势。三是创新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方式。会同财政部门,以现代装备制造业协同创新、协同制造项目为突破口,变选择性财政政策为普惠性财政政策,促进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科学、合理、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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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2014年技术创新、装备制造业、物联网产业工作要点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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