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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申报认定2014年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发文时间: 2014-1-27
实施时间: 2014-1-27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3031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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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要求,我局组织企业申报2014年(第十八批)省级及2014年(第17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2014年(第十八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一)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第十八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闽经信函技术[2014]12号)要求,申请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福建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闽经贸技术[2006]31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并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福建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和《福建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于2013年4月18日前提交我局,相关纸质申请材料一式四份。
  (二)我局根据《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会同科技局、财政局确定推荐企业名单。
  (三)经预审作为推荐的企业,于4月30日前登陆中国技术创新福建信息网()的网上办公系统填报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材料(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和技术中心认定评价表),通过网上提交申报申请材料。
  二、组织申报2014年(第17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申请2014年(第17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厦门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厦经技[2009]8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并按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4月21日前提交我局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纸质材料经初审通过后登陆厦门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系统,进行网上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方式: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投资和技术进步处
  赖万林  电话:5397552;   林芸  电话:5397555
  厦门市经济发展局
  201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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