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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关于报送2013年度会计报表和交纳2014年度会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评协[2014]1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4-1-6
实施时间: 2014-1-6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2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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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13年度行业汇总会计报表及交纳2014年度当然团体会员会费的通知》(中评协[2013]230号)及我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评协[2013]19号)文件的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资产评估行业会计报表报送和2014年会费缴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会计报表报送
  2013年度行业会计报表的汇总与报送工作将继续使用行业会计报表汇总软件,行业会计报表汇总软件的使用说明书将于2014年1月5日上网发布(下载行业会计报表汇总软件及说明书请进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行业管理信息平台”栏目)。
  各评估机构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会计决算和汇总报表。评估机构在编报前应对2013年度的财务收支、各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清理核实,发现的问题要在2013年度决算中调整处理,扎实、准确、及时地完成2013年度会计决算工作。
  (一)网上报送。今年的财务报表系统仍采用在行业信息管理平台上申报,报送时间为:2014年3月15日前。请各评估机构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行业管理信息平台”栏目下载“G平台软件下载-- G网络桌面(IDB完整版)下载”,安装完成后,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注册,并向我会申请权限(联系人:李熙恒 电话:83883756)。财务人员发生变动的请先申请注销原财务人员的权限再申请新的财务人员权限,如果在上年度填报时已有了权限直接录入密码就可以登录)。报表分《封面》、《编表说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主营收入明细表》共五张。《封面》按要求填写(不得漏项),《编表说明》要详细填写评估机构总体情况、收入的主要变化和原因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最后按照要求提交。
  (二)纸质报表报送。在完成网上报表录入后,打印全套报表并加盖公章,与纳税凭证(如纳税申报表、营业税完税单据等)一同报送至我会。2013年度会计报表(纸质)报送至我会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20日。
  二、会费缴纳要求
  会费缴纳标准根据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中评协[2005]101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及我会《深圳市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深评协[2013]19号)文件的要求。具体如下:
  1.团体会费按定率征收,即按2013年度的业务总收入(报表中的收入总和)的2%征收;
  2.个人会员按定额征收,即执业会员1000元/人、非执业会员100元/人。
  3.根据财企[2011]450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资产评估机构的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加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接受行业管理的精神,非注册资产评估师合伙人或者股东比照执业会员缴纳会费1000元。
  4.会费交纳与评估师年检同时进行,未按文件要求缴纳会费的机构,其评估师年检暂不受理,待评估机构缴清会费时再行受理。
  5.缴纳方式:支票或现金。
  账户名称:深圳市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
  开 户 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
  银行账号:7441310182600029005
  三、注意事项
  1.所有资质的收入均需在报表中反应,并交纳会费。
  2.分支机构应按照属地原则反应收入并交纳会费。
  3.机构在填写编表说明时因用word文档不能粘贴,请用写字板编写而后再直接粘贴即可。
  请各评估机构认真配合做好此项工作,如有问题请与中评协信息部、软件公司或我会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石光跃、牛艳丽   010—82601199-506
  中评协信息部:王静(主任) 010—88191865
  孙小明   010—88191812
  深评协会员部:钱若耶   83883754
  信息部:李熙恒   83883756
  深圳市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
  二○一四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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