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行政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全省拍卖企业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经信商贸函[2014]11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4-1-16
实施时间: 2014-1-16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226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为进一步严格拍卖行业管理,规范拍卖行为,完善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促进我省拍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委决定对全省拍卖企业开展2013年度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2013年12月31日前经我委核准设立,持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拍卖企业(含分公司)。
  二、核查内容
  (一)拍卖企业经营资格、登记事项变化情况;拍卖师、从业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聘用情况;有无擅自将拍卖企业经营权出租、转让,拍卖企业遵守《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等情况。
  (二)拍卖企业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等情况。
  (三)信息报送。拍卖企业有无及时、准确地登录“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按月填报企业经营信息。
  三、企业需提交的材料
  (一)广东省拍卖企业年度核查登记表(见附件1)。
  (二)2013年拍卖企业经营统计报表(附件2)。
  (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拍卖企业经营场所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复印件)。
  (六)企业所属的拍卖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七)拍卖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八)经具有法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3年度企业会计审计报告(原件,2013年7月1日后批准设立的企业,不需提供)。
  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的,由当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公章。
  四、核查程序
  (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企业(分公司)将上述报表和材料报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拍卖企业报送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所填内容须机打,不可手写(签名除外),按顺序编排以A4纸规格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填写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报送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在《广东省拍卖企业年度核查登记表》(附件1)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并将材料及《2013年拍卖行业经营统计汇总表》(附件3)、《2013年拍卖行业年度核查初审情况汇总表》(附件4)报送我委(商贸服务业处)。凡不符合要求的,我委一律不予受理,退回报送单位,年审工作结束后将进行全省通报批评。
  (三)省拍卖业协会协助我委对各地报送的材料进行核查。
  五、核查处理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确定为年度核查不合格企业,依法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1、不参加年度核查的;
  2、未配备2名以上(含2名)国家注册拍卖师的;分公司无专职拍卖师或拍卖师没有注册到分公司的;
  3、连续12个月未举办拍卖会的;拍卖企业及分公司成立后6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未举办拍卖会;
  4、未经我委核准擅自到其他部门变更登记事项的;
  5、拍卖企业经营场所达不到150平方米、分公司经营场所达不到100平方米的;
  6、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处罚并通报的。
  (二)确定为年度核查不合格企业,暂时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给予半年时间整改。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通知或网上公告向企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企业收到通知书后须认真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整改企业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意见报我委。经我委复审合格的,发还《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复审不合格的,依法收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通报相关部门。
  (三)对年度核查合格的拍卖企业,我委在《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副本上盖“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拍卖年度核查专用章”印章,发还《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四)年度核查工作结束后,核查结果将在我委公众网(www.gdei.gov.cn)上予以公告。
  六、时间安排
  (一)各拍卖企业于2014年2月28日前,向所在地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年度核查材料一式两份(各市留一份,报我委一份)。同时,各拍卖企业在提交年检材料前,登录广东省拍卖业年度监督核查平台()填报有关数据。
  (二)3月20日前,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完成初审工作并将材料报我委(商贸服务业处)。
  (三)省拍卖业协会协助我委对各地报送的材料进行核查,于4月15日前将核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我委。
  (四)4月30日前,完成全省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作,下发核查情况通报。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柯哲
  电话:020-83135823  传真:020-83133349
  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四楼406室
  电子邮箱:shaomao@gdei.gov.cn
  广东省拍卖业协会 陈祖欣
  电话:020-87396212-610 传真:020-37579727
  地址:广州市水荫路2号华信大厦西座903室
  电子邮箱:spx@
  附件:
  1.广东省拍卖企业年度核查登记表
  2.2013年拍卖企业经营统计报表
  3.2013年拍卖行业经营统计汇总
  4.2013年拍卖行业年度核查初审情况汇总表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4年1月16日

相关附件:
粤经信商贸函〔2014〕112号附件1-4.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拍卖企业核查的公告 2014/1/26
山西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典当行和拍卖企业年审工作 2013/12/30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深圳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工 2022/2/14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深圳市新设拍卖企 深经贸信息生产 2014/12/10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拍卖企业核查工作的公 2015/2/11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拍卖企业年度报告工作 粤商务管函[201 2015/3/31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2013年度拍卖企业监督核查工作 201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