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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上报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上缴2014年度会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会协[2014]1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4-1-3
实施时间: 2014-1-3
法规类型: 事务所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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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注协的工作部署,我省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度的决算上报汇总及缴纳会费工作分别于2014年1月6日、2014年2月7日开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201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2013年度的财务决算上报工作采取网上报送及纸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纸表必须由网上报表导出且与网上数据一致,并在每页上加盖公章,专人送达或邮寄。为方便统计各事务所上报情况,今年网上报表与报送纸表及缴纳会费分为两个时间段进行。
  网上报表时间为2014年1月6日至1月29日;报送纸表时间为2014年2月7日至2月28日(同缴纳会费时间)。
  (一)登陆方法:
  1.,该地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官方网址。用户访问该地址后,可直接在页面左上方的“用户登录”区域登录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操作流程为:选择用户类型,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验证通过后进入系统。
  注意:登录前请仔细阅读“用户登录”下方区域的“登录说明”。
  2。。用户访问该地址后,可在页面中间位置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验证通过后进入系统。
  3。,该地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官方网址。用户访问该地址后,单击页面右侧中下位置的“行业系统(会员版)”即可访问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访问后的登录方法参见前面介绍。
  4.事务所用户登录名为“事务所证书编号_cw” (例如:11000001_cw),初始密码是“111111”,首次登录成功后须及时修改密码。如忘记密码请联系省注协修改。
  (二)报送内容
  事务所必须上报的报表包括:事务所会计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业务收入表、主营业务成本表、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事务所基本情况表、缴纳各税款情况表及事务所会计报表说明。(职业风险金按总收入额的10%计提)。
  我省只需填报“事务所年报”即可,“事务所半年报”、“事务所季报”可不必填报;会计报表说明要以word文件形式保存,并以附件方式上传。
  (三)注意事项
  1.由于截止2008年6月30日,所有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已经分立,2013年度“业务收入表”不应再包括评估收入。
  2.从“财务报表子系统”中导出并打印纸质报表,同时打印出“2013年度财务决算封皮”,每页加盖公章并用订书钉钉好(不要用任何硬质封皮和装订条),一并报送至省注协;省内事务所各分支机构一律自行报送决算,不交总所汇总。
  3.各事务所要在规定日期内完成网络上报财务决算,如超过规定日期,网络将无法接收决算报表,团体会费也无法计算。
  二、上缴2014年度会费工作
  2013年度团体会费缴纳继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会协[2004]96号)及《黑龙江省会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即团体会费按事务所全部业务收入的1%收取,个人会费为每人每年1000元。同时收取年检费每人100元。
  (一)缴纳时间
  2014年2月7日至2月28日。(注:为保证现金、支票入账及时,请各事务所按时间配合。工作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5:30)。
  (二)注意事项
  1.事务所团体会费按全部业务收入(不能作任何扣除)1%计算,计算个人会费时要事先与注册部核对以确定进行年检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减少对账错误,原则上不受理会费调增调减。
  2.会费上缴方式可以采取现金、支票和电汇形式(电汇会费请不要分笔汇出,凭证上分别注明会费的明细项目)。
  户 名: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开户行:中行南岗支行邮政街分理处760
  账 号:171456672750
  (三)缴费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民益街80号 省注协财务部(5号楼234室)。
  联系人:张莎莎
  电 话:0451-53621401
  另有系统使用方面的问题,可咨询久其公司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唐小龙、王朋
  联系电话:(010)88250338、88250395
  附件:1.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
  2.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审核公式
  二〇一四年一月三日

相关附件:
1.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doc    
2.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审核公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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