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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财政发[2013]1613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3-12-25
实施时间: 2013-12-25
法规类型: 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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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为切实做好我市2013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2013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企[2013]322号)、《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13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浙财企[2013]4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2013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为企业向财政部门报送的年终财务会计决算统一格式,适用于境内、境外所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企业集团应将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企业实行全级次上报。
  二、填报要求
  (一)县(市)、区财政局及有关企业要加强对决算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好年度决算报表的布置、汇编、审核等工作,保证决算质量,按时完成汇编任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应根据真实的交易、事项以及完整、准确的账簿记录等资料,依据现行的国家会计制度,在全面做好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和权益,及正确结转损益等年终决算工作基础上,严格按照财政部财企[2013]322号文件要求填报,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各有关集团企业应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编制规范完整的合并报表,并以此为依据编制决算报表。
  (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公司所属的控股境外子企业,应按要求填报《2013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送企业集团合并。补充指标中的《境外子企业基本情况表》(财会年企补16表)由境外子企业分户填报。
  (四)为便于年度间数据的对比、分析和利用,县(市)、区财政局在数据汇总时,应规范统一汇总单位名称、汇总单位编码。汇总数据的单位名称统一为“浙江省××市××县(市、区)××类报表汇总”。各汇总点的代码要保持连续性。各汇总点代码统一编制临时代码,全市汇总代码为:NB市代码9999校验码,市本级及县(市、区)汇总代码为:NB市县区代码9998校验码。
  三、报送要求
  县(市)、区财政局及有关企业应分别组织落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城镇集体企业报表的编制工作,分别编制报表,分别录入数据、分别审核、分别汇总,并同时报送。
  (一)报送时间
  市级各有关企业于2014年3月10日前报市财政局工交商贸处。各县(市)、区财政局于2014年3月20日前报送市财政局工交商贸处。
  (二)报送材料
  (1)市级各有关集团企业报送材料: 2013年度汇总(合并)的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汇编范围企业树形结构表、汇编范围企业户数情况表(按以上顺序加具封面,编排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汇总(合并)报表及全部基层企业分户计算机数据、财务情况说明书及会计报表附注电子文档;中介机构对所属企业汇总或集团公司合并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及审计意见、管理建议书,如会计事务所对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还应同时分别提交对审计报告相关内容提出的财务处理或账务调整意见,或者报表编制的有关情况和意见。
  (2)各县(市)、区财政局报送材料:2013年度汇总的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汇编范围企业户数情况表(按以上顺序加具封面,编排目录和页码,装订成册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汇总和全部基层企业分户计算机数据、汇总的决算报表编制说明电子文档;对本地区年度财务会计决算工作组织情况的书面总结。
  四、其他事项
  2013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软件安装程序、参数和
  编制说明请到浙江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zjczt.gov.cn)“网上办事—企业报表—财务会计年报”和宁波财税网站(/jcms/jcms_files/jcms1/web5)“下载专区财政类—财政类软件下载”下载。各县(市)、区财政局及各有关企业在报表编制和上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财政局工交商贸处联系。
  联系电话:87188174,87188057
  联系人:竺军    高朋
  宁波市财政局
  201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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