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放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权限的公告
发文文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2-18
实施时间: 2013-12-20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77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落实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精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下放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权限问题公告如下:
  一、纳税人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给予减免税照顾的,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市(横琴新区、顺德区)、县(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不再审批。
  二、市(横琴新区、顺德区)、县(区、市)实行分级审批办法:
  广州、珠海、佛山、江门、惠州、肇庆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在每户纳税人年减免税额50万元--100万元的幅度内,划分本地区市、县(区、市)审批权限标准,报省地方税务局备案。
  汕头、潮州、揭阳、梅州、河源、汕尾、湛江、茂名、阳江、韶关、清远、云浮市,凡每户纳税人年减免税额在30万元以上的,由市地方税务局审批;凡每户纳税人年减免税额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的,由县(区、市)地方税务局审批。
  东莞市、中山市、横琴新区、顺德区地方税务局自行审批。
  三、凡纳税人年减免税额在500万元以上(不含500万元)的,由各地级以上市、横琴新区、顺德区地方税务局报省地税局备案。
  本公告自2013年12月20日起施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项目管理层级后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04]661号)同时废止。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3年12月18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绍兴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个体工商业户申请认定增值税一 绍市国税流[200 2004/3/1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 沪财发[2022]2号 2022/1/1
济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税 济地税发[2003] 2003/7/16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和 赣税函[2020]41 2020/3/18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征求《贵州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 2014/8/3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房产税 陕地税函[2003] 2003/2/17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 2020/1/1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 闽地税发[2006] 2006/4/1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征求《国家税务总 2019/10/8
关于同意下放非贸易性境外投资审批权限改革试点的批复 外经贸合函[200 2003/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