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文号: 穗财法[2013]134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3-11-25
实施时间: 2013-11-25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州
阅读人次: 271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根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现就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过渡性财政扶持资金(以下简称财政扶持资金)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扶持对象
  我市财政扶持资金扶持对象为: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的每一年度内,按照现行税制(即试点政策)规定缴纳的增值税比按照原税制(即原营业税政策)规定计算的营业税月均增加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我市试点企业。
  自2013年8月1日起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的广播影视服务业试点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财政扶持政策。
  财政扶持资金实行按季申请、按季预拨、按年清算。试点企业按季申请财政扶持资金金额较小的(每一年度内月均税负增加1~5万元),财政部门按年度清算后拨付。
  二、申请时间
  试点企业应按季度申请财政扶持资金,申请时间为每季度终了后30日内。自2012年11月起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的企业,2013年第一季的财政扶持资金申请,应包含2012年11、12月的相关数据。
  未按规定期限提交当季度财政扶持资金申请的企业,财税部门不再单独受理和审核其当季度申请。逾期企业可在本年度内的以后季度或年度终了时一并申报。如,试点企业未按规定期限申请2013年第一、二季度财政扶持资金的,可与2013年第三季度或第四季度的财政扶持资金一并在2013年10月1日~30日或2014年1月1日~30日办理申拫。以此类推。
  三、受理机关
  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委托各区(县级市)国税局受理试点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的申请。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应在申请期限内向企业所在区(县级市)国税局提交申请,申请时,须按规定提供有关材料。
  四、査询方式
  试点企业可在广州市财政局(www.gzfinance.gov.cn—“办事大厅—营改增试点财政扶持资金专栏”,建议使用IE8.0以下版本浏览器打开)、广州市国税局(www.12366.gov.cn)、广州市地税局(www.gzds.gov.cn)和各区(县级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查阅相关政策文件、填表说明、递交资料和办理地点、咨询电话,并下载有关申请表格。对财政扶持资金申请事宜有疑问的试点企业,可致电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国税局咨询。
  特此公告。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3年11月25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 陕西省国家税务 2014/1/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 2013/8/1
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 京财预[2012]21 2012/9/1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 黑龙江省国家税 2013/7/22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指引之一 2013/12/10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 京财综[2013]20 2013/10/11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 湘财税[2014]43 2014/5/14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天津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 天津市国家税务 2012/10/1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热点问答 2014/1/3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适用增值税零 辽宁省国家税务 2013/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