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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13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2014年会费缴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评协[2013]6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13-12-19
实施时间: 2013-12-19
法规类型: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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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13年度行业汇总会计报表及交纳2014年度当然团体会员会费的通知》(中评协[2013]230号)的要求,为做好我省资产评估行业2013年度会计决算报表报送和2014年会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会计决算报表报送要求
  2013年度行业会计报表的汇总与报送工作将继续使用行业会计报表汇总软件,行业会计报表汇总软件的使用说明书将于2014年1月5日上网发布(下载行业会计报表汇总软件及说明书请进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行业管理信息平台”栏目)。行业汇总会计报表软件网上开通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关闭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系统关闭后不能再进行任何修改、上传操作),如在操作过程中遇有软件问题,请与软件公司及时联系解决(联系电话见后)。
  各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机构)应严格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会计决算和汇总报表。编报前,各机构应对2013年度的财务收支、资产状况、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清理核实,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在2013年度决算中进行调整,力求真实、准确、及时地完成2013年度会计决算工作。各机构完成本机构会计决算后,及时向省评协报送2013年度会计报表,报表分《封面》、《编表说明》、《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业务收入明细表》共五张,报送工作分为网上报送和纸质报表报送两个部分:
  (一)网上报送。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继续采用行业信息管理平台(G平台)进行申报。已经申请用户名的机构,可继续使用原设置的用户名登陆财务系统进行填报;丢失或没有用户名的机构,需要重新向省评协申请新的用户名。会计报表网上报送时间为2014年3月1日以前。
  (二)纸质报表报送。在完成网上报表录入后,打印全套报表交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与审计报告(如无法及时提供审计报告的机构,可提供2013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或2013年度全年营业税申报表)一并于2014年3月1日前报送省评协,如不能上门报送的机构,可选择通过快递报送。其中,珠海、东莞、佛山三市机构将报表分别报送至所在市评协,由市评协统一审核后汇总报送至省评协综合部(报送要求同前)。
  二、2014年会费缴纳要求
  2014年度当然团体会员会费的缴纳,严格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评协[2005]101号)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团体会员会费按照1%的固定标准缴纳会费,即2013年度的业务总收入的1%缴纳。(注:业务总收入含资产评估、土地与房地产评估、咨询业务等各项收入,即报表中的收入总额。)
  (二)个人会员会费按定额征收,即执业会员1000元/人,非执业会员100元/人。
  (三)为方便机构缴纳会费,2014年度会费采用汇款或支票的方式缴交(不接受现金交纳)。采用汇款支付的机构请于年检工作开始前汇出,用支票支付的机构可在办理年检时支付。会费发票将在办理年检手续时开具(汇款机构请凭汇款单领取发票)。
  (四)请各机构将会费于2014年3月5日前上交至省评协。珠海、佛山、东莞三市机构会费分别由珠海评协、东莞评协、佛山评协代收后,集中上交。
  会费缴纳银行账号
  开 户 行:工商银行广州北京路支行
  收款单位: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银行账号:3602000909004973364
  三、注意事项
  交纳会费是各团体会员应履行的基本义务,各机构不得以各种借口拒交、欠交、拖延交纳团体会费,对于不能按时足额缴清会费的机构,我会将按《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章程》的规定进行处理。
  本次报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如遇有问题,请及时向省评协反映。
  软件公司(技术支持):汪泽珍,010-82601199-506
  石光跃,010-88191852
  中评协联系人及电话: 王 力,010-88191793
  朱 倩,010-88191798
  省评协联系人及电话: 符景程,020-83176524
  肖若谷,020-83176518
  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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