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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电工进网作业人员考核考务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复函
发文文号: 辽价函[2013]83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3-7-1
实施时间: 2013-7-1
失效时间: 2014-12-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3187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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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东北监管局:
  《关于申请继续执行电工进网作业人员考核考务收费标准的函》(东电监办函[2012]170号)收悉。根据《安全生产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 第196号)等有关要求以及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同意继续收取电工进网作业人员考核考务费的复函》(辽财非函[2012]238号)的规定,结合你局2012年在辽宁地区开展电工进网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收支情况,经研究,现将你局所属东北电力科技咨询培训中心在2013年、2014年开展电工进网作业人员考核工作中收取考核考务费等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电工进网作业人员考核考务费标准继续按辽价发[2010]75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初始注册的安全技术理论考核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次50元 ,实际操作考核考务费为每人次100元。上述考核不及格者,免费补考一次,仍不及格需再次考核的,按规定收费标准的50%收取考核考务费。
  2、续期注册的考核考务费标准为每人次不超过30元。
  二、上述收费的执收单位、收费对象及范围和其他相关收费管理规定,按辽财非函[2012]238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复函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到期后如需继续收费,请在期满前3个月重新提出申请,按规定程序报批。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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