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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经贸信息信息字[2013]330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12-17
实施时间: 2013-12-17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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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我市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行业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我委将在元旦、春节期间,深入开展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行业安全生产督查工作,保障企业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快速、安全地发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企业是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行业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承担和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把安全生产作为重要的工作来抓,确实将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和目标逐一落实到各部门和各责任人身上。要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建设,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二、不留死角,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各有关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组织开展企业安全自查,对不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存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应迅速整改,及时堵塞安全管理漏洞,特别是对机房、产品研发与测试室、行政办公楼等重点部位做好防爆炸、防破坏、防盗窃、防火灾等工作。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切实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三、严抓重点,着力加强安全生产防范工作。
  各有关企业要加强对信息系统集成和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监控,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中的违规行为,要规范施工建设行为,加大对项目安全生产组织计划的审查力度,保证计划切实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工作的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等行为发生。各参建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规施工等不安全行为发生,彻底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检查通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我委将不定期抽查各有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请各有关企业接通知后认真执行落实,并于2014年1月10日下班前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与自查情况总结书面提交我委信息化推进处(市民中心C区5067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黄益琴,电话:82002274,李秀月,电话:82108523,传真:82001370)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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