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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201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外[2013]160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12-2
实施时间: 2013-12-2
法规类型: 企业年度财会决算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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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不含深圳)财政局,顺德区财税局,省直管县(市)财政局,省属外商投资企业(含省管中央级外商投资企业):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201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企[2013]32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有关要求如下,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各地汇编2013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汇总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应完整反映外商投资企业(含省管中央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汇编户数应与联合年检企业户数一致。
  二、各地财政部门应认真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财务报告的数据录入、审核和汇编工作,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省财政厅(外经金融处);省属外商投资企业(含省管中央级外商投资企业)的财务报告于2014年6月30日前报送省财政厅(外经金融处)。联系电话:83170778、83170656。
  三、外商投资企业汇编采用财政部统一指定的“久其软件”。2013年度报表软件参数请登陆网址下载。有关“久其软件”使用问题,请直接与广东久其软件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20-85528901、85528902、85528903。
  广东省财政厅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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