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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2014年度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人社办字[2013]327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13-12-12
实施时间: 2013-12-12
法规类型: 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 生育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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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为做好2014年度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核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申报核定
  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范围和方式、核定和缴费办法以及有关工作要求,按青人社字〔2011〕22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时间
  (一)参保单位应于2014年1月1日至2月15日期间申报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其中,采取在线申报或邮箱申报的,应于2014年2月28日前将花名册报送参保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备案;采取自助申报或诚信企业申报的,按原规定报送花名册。
  (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应于2014年1月20日以前申报本人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附件: 2014年度参保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公示花名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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