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关于车用汽、柴油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发改价管[2013]28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12-12
实施时间: 2013-12-1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275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石化上海石油分公司、中石油上海销售分公司、中海油销售上海分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84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3]264号)的规定,现就本市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价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90号汽油和0号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吨分别为9765元和8995元。各标号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件。
  各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并向市物价局备案。
  二、汽、柴油的最高供应价格和最高批发价格的作价办法仍按市发展改革委沪发改价商(2008)0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的行为,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中石化上海石油分公司、中石油上海销售分公司、中海油销售上海分公司要督促所属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的价格政策,并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成品油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执行情况。
  四、调整后的最高供应、批发、零售价格自2013年12月12日24时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市车用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二0一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上海市车用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标 号

单 位

最高零售价

90号汽油

元/吨

9765

元/升

7.29

92号汽油

元/吨

10351

元/升

7.82

95号汽油

元/吨

10937

元/升

8.32

98号汽油

元/吨

11484

元/升

8.90

0号柴油

元/吨

8995

元/升

7.72

-10号柴油

元/吨

9535

元/升

8.19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 桂价电[2012]21 2012/9/11
关于2001年3月份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计电[2001]11号 2001/3/6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 京发改[2014]18 2014/9/1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内 京发改[2013]26 2013/12/12
关于十一月份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计电[2000]81号 2000/11/17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 京发改[2014]20 2014/9/16
关于十二月份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计电[2000]89号 2000/12/20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我市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津发改价管[201 2015/8/4
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2000] 计电[2000]38号 2000/6/1
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发改电[2014]19 2014/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