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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会计法规 > 财会行政管理 > 会计人才培养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总结和考评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会[2013]39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3-12-3
实施时间: 2013-12-3
法规类型: 会计人才培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青岛
阅读人次: 2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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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区、市财政局:
  为总结2013年我市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推动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就做好2013年总结、考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总结、考评工作要求
  各区、市财政局应依据《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青财会【2012】32号)要求,对本区、市2013年开展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价,总结中要突出本区、市开展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创新做法、特色亮点。同时,研究制定2014年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和计划要点。
  为确保考评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区、市财政局应根据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量化考评标准,逐项进行自评打分,将自评表和自评依据材料整理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市局会计处。
  报送时间
  (一)2013年12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附件1、附件2,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会计处邮箱(qdczkjc@)。
  (二)2013年12月16日前报送装订成册的自评表、自评依据材料。
  联系人:王晓群 电话:85855872
  附件:1、2013年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完成情况汇总表;2、2014年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计划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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