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机动车生产改装报废回收拆解环节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经贸信息技术字[2013]220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12-4
实施时间: 2013-12-4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193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经促局、新区经服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机动车安全性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3]387号),决定自即日起至2014年2月底在全国组织开展机动车安全隐患大检查。
  为切实做好我市机动车生产、改装、报废、回收、拆解环节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我委研究制定《关于切实做好机动车生产改装报废回收拆解环节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机动车生产改装报废回收拆解环节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方案
  (联系人:盖风梓,电话:82001473,传真:82001340,邮箱:gefz@jmxxw.gov.cn)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12月4日

相关附件:
关于切实做好机动车生产改装报废回收拆解环节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方案.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文件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 苏国税发[2005] 2005/7/1
关于进一步规范进口机动车环保项目检验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8/11/1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制定我区 宁价费发[2007] 2007/8/1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 2021/9/29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财政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安 安徽省地方税务 2012/1/1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收入征收营业 辽地税函[2007] 2007/2/12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 2005/1/10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机动车辆税收 云国税发[2005] 2005/6/6
关于《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四条第[三]款解释的批复 保监办函[2001] 2001/9/18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保险机构代收代缴2008年度个 京地税地[2008] 2008/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