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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信息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发文文号: 深府[2013]105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3-11-12
实施时间: 2013-11-12
法规类型: 行业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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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实施信息化带动战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民生改善,建设智慧城市,打造深圳质量,现就加快全市信息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快信息化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信息化是覆盖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举措。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是引领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新时期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创新和应用不断加快,信息化的国际竞争和挑战日趋激烈。加快信息化发展,对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推动社会建设、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创新,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二)加快信息化发展是深圳经济特区的新使命。党的十八大作出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战略部署。深圳经济特区是国内信息基础设施最发达、信息技术应用最广泛、信息产业创新能力最强的地区之一,在新形势新要求下,必须充分发挥国家改革开放窗口和试验田作用,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进全市信息化发展,勇攀世界信息技术高峰,建设国际领先的智慧城市,打造全球信息产业重镇,为我国大幅提升信息化水平,在全球竞争中抢占先机、赢得主动作出更大贡献。
  (三)加快信息化发展是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的必然选择。深圳正在高标准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积极打造“深圳质量”。加快全市信息化发展,打造信息基础设施发达、信息内容丰富、信息应用先进、信息服务便捷的国际一流信息化环境,是深圳向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迈进的重要途径,也是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的有力支撑。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四)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要求,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战略目标,以创新为根本驱动力,以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为着力点,加强统筹协调和顶层设计,加快建设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大力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构建现代信息技术产业体系,切实提高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促进城市现代化发展水平和民生幸福水平的全面提升。
  (五)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市信息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具体发展目标:
  ——信息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建成国际先进水平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全面实现“百兆到户、千兆到企、百米光接入”的宽带接入能力,无线宽带网络覆盖率超过90%;
  ——信息化成果充分惠及民生,建成较为完善的电子公共服务体系,适于网上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100%实现网上办理,行政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超过90%,社会建设“织网工程”全面建成,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
  ——信息产业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全市电子信息产业产值超过1.5万亿元,软件业务收入超过4500亿元,电子商务交易额达1.2万亿元,信息消费规模超过5000亿元;
  ——信息安全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全市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较为完善,安全可信的信息化环境基本形成。
  到2020年,智慧深圳建设成效显著,形成信息基础设施泛在融合、电子公共服务高效便民、城市运行管理精细智能、电子信息产业核心竞争力国际领先、各方广泛参与的城市信息化发展新格局。
  三、加快建设国际一流信息港
  (六)加快实施宽带普及提速。做好《深圳市宽带普及提速工程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组织实施,新建大楼和小区一律按照国家标准实施光纤到户,加快推进已建区域的光纤到户改造,全面提高全市宽带网络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积极推动基于IPv6的下一代互联网规模化商用,创建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规模建设。完善全市通信基础设施规划与布局,强化通信管道“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机制,推动通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
  (七)统筹推进无线城市建设。推动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优化和深度覆盖,加快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和商用进程,完善公共场所无线局域网覆盖,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覆盖的无线宽带网络。加快实施在行政服务、市政公园、文体场馆、口岸及交通枢纽等人流较为密集公共场所提供免费无线宽带接入服务,为市民提供更多信息福利。大力发展基于无线宽带网络的移动互联网新型信息服务。
  (八)深化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拓展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集成播控平台的辐射范围,推动广电、电信业务双向进入向纵深发展。完善三网融合技术创新体系,鼓励发展IPTV、手机电视、有线电视网宽带服务等融合性业务,支持数字家庭智能终端研发及产业化,大力推进数字家庭示范应用。加强数字内容产品和服务开发,推动优秀文化产品在互联网和广电网间融合传播。健全三网融合网络信息和文化安全保障体系。
  四、大力提升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
  (九)提升电子政务发展质量。制定全市电子政务总体框架。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统筹推进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电子政务项目建设。以互联、共享、安全为原则,健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管理制度,加快全市政务大数据库开发建设,大力推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等基础信息和证照、批复等业务信息在政府部门间的普遍共享,稳步推进政务信息资源面向社会的开放和开发利用。各区(新区)、市直各部门应当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信息共享,优化业务流程,完善规章制度,创新工作模式。充分发挥电子监察和绩效评估作用,促进信息公开、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和安全高效,全面提升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积极创建政务信息共享国家示范市。
  (十)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加快推进社会建设“织网工程”,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建设完善网上办事大厅,为公众提供一站式高效便捷网上政务服务。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建设,构建数字化、网络化、标准化的医疗卫生和计生管理服务模式。完善社会保障信息化服务体系,拓展社会保障卡功能。加快构建数字化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城市文体旅游资源数字化。完善人、车、屋的数字化身份管理,加快智能视频应用,构建社会治安信息化立体防控体系。加强商品双向追溯的质量监督信息化,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水平。完善住房保障信息化服务体系。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
  (十一)提高城市管理和运行智能化水平。以信息化手段创新城市规划管理,加强地理市情监测和国土资源监管。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的智慧化改造,加强地下管线智能化管理。深化数字城管应用。推广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展数字工地应用,完善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信息监管体系。构建现代化智能交通运输体系,营造低碳出行的绿色交通环境。推广物联网在环保、水务和气象等领域应用,提高环境监管和气象分析预警能力。进一步健全跨部门的主动、预应式城市安全和应急信息管理体系。
  五、深入推进信息化工业化融合发展
  (十二)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信息技术与产业技术的渗透融合,提升工业生产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水平,实现工业产品向价值链高端环节延伸。实施重点企业信息化示范项目,加强试点总结和宣传推广,加快重点行业生产装备数字化和生产过程智能化进程。支持建设中小企业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和优势传统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第三方开展企业信息化咨询服务,提高信息化工业化深度融合服务支撑能力。有条件的区(新区)可以设立专项资金,推动本区(新区)信息化工业化融合发展。
  (十三)增强信息产品创新能力。依托华为、中兴等龙头企业,强化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创新,重点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宽带无线接入、全光通信网络、智能交换网络、下一代互联网等设备,打造具有全球核心竞争力的通信产业链。鼓励智能终端产品创新发展,支持研发智能手机、智能电视等终端产品,大力发展各类新型信息消费电子产品,促进终端与服务一体化发展。加强信息安全核心技术攻关和产业发展,提高信息网络核心设备自主可控水平。
  (十四)提升软件产业发展水平。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进一步加快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2013]99号),加快中国软件名城建设,推动基础软件、嵌入式系统软件、大型应用软件和整体解决方案的研发与应用,显著增强重点行业信息系统高端咨询、规划和集成能力,提升软件和信息技术产业对经济社会的支撑服务水平。推进国家级软件产业基地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化基地持续发展,加大市、区软件产业园区规划建设,推动产业集聚发展。
  六、积极促进信息消费
  (十五)培育新兴信息服务业态。加快发展移动互联网产业,推进网络信息技术与服务模式融合创新。统筹云计算基础设施布局,推动云计算服务商业化运营,支持云计算服务和商业模式创新。面向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提升物联网公共服务能力。鼓励发展以信息知识加工和创新为主的数据挖掘、商业分析等大数据服务。加快建设北斗地基增强系统,推进北斗导航服务模式和产品创新,拓展位置信息服务(LBS)市场。大力发展数字出版、互动新媒体、移动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业态,促进动漫游戏、数字音乐、网络艺术品等数字文化内容的消费。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
  (十六)加快推动电子商务发展。制定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市工作。加快建设“深商e天下”深圳商品网上市场,打造深圳电子商务的综合展示、服务和交易平台,扩大网络经济规模。完善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建设,建立健全支付、物流、信用和标准等支撑体系,不断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支持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深化普及电子商务应用,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和外贸交易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创新跨境电子商务监管措施。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制度。
  (十七)规范信息消费市场秩序。完善网络信任体系建设,健全市场监管和社会信用信息化服务体系。强化行业自律机制,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商务信用评估。加强网络行为规范管理,依法加强对信息服务、网络交易行为、产品及服务质量等的监管,依法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网络欺诈、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虚拟社会管理水平。
  七、进一步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十八)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管理机制。成立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协调小组,统筹协调跨部门和重点领域信息安全保障及应急响应工作。完善全市信息安全联合检查机制,加强对党政机关和重点领域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区(新区)、市直各部门和重点领域企业要完善信息安全责任制,明确职能,专人负责,保障经费,将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列入重点工作任务。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行业信息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十九)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能力建设。严格执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同步开展信息安全与信息化建设。完善全市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电子政务网络和政府网站等重要信息系统的实时监测。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专家队伍和技术支撑队伍,完善应急预案。各区(新区)、市直各部门要规范服务外包管理,组建应急保障队伍,加强重要信息的同城和异地容灾备份。建立重要信息系统核心设备信息安全审查机制,推动党政机关和重点领域使用安全自主可控核心设备。积极推进数字证书“一证通用”。贯彻《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电子政务信息安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13]23号),提高我市党政机关信息安全整体保障能力。完善信息安全绩效评估体系,建立信息安全防护和管理能力长效评估机制。
  (二十)加强信息安全法规建设。研究制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安全管理规定和个人电子信息保护管理办法,维护互联网用户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个人信息采集、存储和使用。各区(新区)、市直各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采集或获取的机构和个人信息,防止信息泄露、毁损和丢失,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市相关部门应督促通信运营、金融、电子商务等领域企业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八、完善保障措施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全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信息化的统筹协调、规划建设、规范管理和绩效评估等工作。各区(新区)、市直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领导机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设立首席信息官,加强对信息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
  (二十二)规范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管理。按照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集约建设原则,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对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建设方案的指导。落实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制度,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应经信息安全测评和检测验收后方可投入运行。规范电子政务项目运行维护经费管理。加强电子政务评估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化投资效益和应用水平。
  (二十三)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加大政府引导支持作用,市科技研发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产业技术进步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要大力支持信息化领域技术研发、应用示范和产业化,提升信息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在资金、技术、产业方面共同参与深圳信息化建设,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保障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运行维护经费,将党政机关信息安全服务和检查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研究制定促进信息消费领域(产业)的优惠政策。
  (二十四)加强宣传培训和交流合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信息化和信息安全宣传,提高信息化发展的企业和公众参与度,提升全社会信息安全意识。加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信息化知识和业务培训,提高信息化条件下的履职能力。办好中国(深圳)IT领袖峰会和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加强深港信息化合作,提升我市信息化发展国际影响力。
  (二十五)强化监督考核。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建立全市信息化工作的目标责任考评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指标,开展各类专项考核,并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各区(新区)、市直各部门要把信息化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各项任务实施,定期监督检查,加紧贯彻落实。
  深圳市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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