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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系统”综合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洪府厅发[2013]68号
发文部门: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时间: 2013-7-29
实施时间: 2013-7-29
法规类型: 建设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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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系统”综合评分标准(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7月29日
  “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系统”综合评分标准(试行)
  综合评分根据承包商不同专业类别和级别分别计算。综合评分满分为110分。其中,纳税额、工程质量状况、施工安全状况、诚信记录,工程业绩及业主评价、资质情况以40:15:15:15:8:7比例加权计算得出分数,满分为100分。特殊贡献分作为附加分计算,特殊贡献分不大于10分。分数的计算采用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
  一、综合评分标准:
  (一)纳税额计分(Nsi):
  承包商纳税额计分(Nsi)=(承包商纳税额(Ni)÷本季度该类别所有承包商中的最大纳税额(Nmax))×40。
  承包商纳税总额包括承包商在南昌市交纳的增值税(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建筑安装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税,承包商将其纳税总额根据自身的情况和需要分解到所在的各资质类别库中,形成所在类别和级别库的承包商纳税额(Ni)。承包商纳税额计分(Nsi)不大于40分。(企业所得税额以实际交纳所得税额乘以1.1系数计算)
  (二)工程质量状况计分(Zli):
  承包商工程质量状况计分Zli=(承包商施工质量综合评分(Zi)÷该类别所有承包商中施工质量综合评分最高分(Zmax))×5+(承包商在昌承接项目所获各类质量方面奖项得分(Li)÷本季度该类别所有承包商中在昌承接项目所获各类质量方面奖项得分的最高分(Lmax))×10。
  承包商施工质量综合评分(Zi)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供,经工作小组审核后确认。承包商在昌承接项目所获各类质量方面奖项得分(Li)为以下各类奖项累计分。
  1、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鲁班奖),每项计20分;
  2、省杜鹃花奖,每项计3分;
  3、省优工程奖,每项计2分;
  4、市滕王阁杯奖,每项计3分;
  5、市优工程奖,每项计2分;
  6、省(市)优质结构工程奖,每项计1分;
  每项工程不重复计分,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分。
  (三)施工安全状况计分(Aqi):
  承包商施工安全状况计分Aqi=(承包商施工安全综合评分(Ai)÷该类别所有承包商中施工安全评分综合最高分(Amax))×5+(承包商在昌承接项目所获各类安全方面奖项得分(Qi)÷本季度该类别所有承包商中在昌承接项目所获各类安全方面奖项得分的最高分(Qmax))×10。
  承包商施工安全综合评分(Ai)由市建设行业安全监督部门提供,经工作小组审核后确认。承包商在昌承接项目所获各类安全方面奖项得分(Qi)为承包商在昌承接项目所获各类安全方面奖项累计分。
  1、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每项计5分;
  2、省(市)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每项计3分;
  每项工程不重复计分,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分。
  (四)诚信记录计分(Cxi):
  承包商诚信记录计分Cxi=诚信基准分值-本月承包商的不良行为记录分值+本月承包商的良好行为记录分值。(15≥Cxi≥0;诚信基准分值=5)
  承包商的不良行为记录分值为承包商由南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记分(具体记分方法和标准详见《南昌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记分标准(试行)》);如企业在整改期内整改到位,不良行为记分可变更为原记分的50%。
  承包商的良好行为记录分值为承包商受到国家级、江西省和南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表彰的良好行为记录为准记分(详见《南昌市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良好行为记录记分标准(试行)》。
  1、国家级先进企业,每项计5分;
  2、省级先进企业,每项计3分;
  3、市级先进企业,每项计2分;
  4、各类通报表扬,每项计1分;
  企业同类奖项不重复计分,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分。
  (五)工程业绩及业主评价(Gyi):
  承包商工程业绩及业主评价计分(Gyi)=(承包商工程业绩(Gi)÷本季度该类别所有人中工程业绩最高分(Gmax))×5 +(承包商完成项目得到的业主评分(Yi)÷本季度该类别所有承包商中的业主评价最高分(Ymax))×3。
  承包商所得工程业绩包括预选承包商在昌承建的依法备案项目工程量总和。承包商将其工程业绩根据工程类别分解到所在的各资质类别库中。
  承包商所得业主评价计分包括承包商在规定时间内在昌承接已竣工验收备案项目的业主评价。评价好的计5分,评价一般的计3分,评价差和无评价的计0分。承包商将其业主评价根据工程类别分解到所在的各资质类别库中,承包商业主评分(Yi)=(承包商在资质类别和级别中得到的业主评分总和(∑Yi)÷项目数量(Xi))。
  (六)资质情况计分(Zzi):
  资质计分(Zzi)=承包商对应所在各资质类别和级别的资质等级计分。(Zzi≦7分)
  1、特级资质(监理综合资质)计6分,一级资质(监理甲级资质)计4分,二级资质(监理乙级资质)计2分,三级资质(监理丙级资质)计1分;
  2、承包商以主项资质进入所在各类别库的,其资质计分另加1分。
  (七)特殊贡献分(Tsi):
  特殊贡献分(Tsi)=(承包商特殊贡献分(Ti)÷本季度该类别所有承包商中的最大特殊贡献分(Tmax))×10。
  其中承包商特殊贡献分(Ti)为以下记分内容累计分:
  1、积极参加南昌市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的,计3分;
  2、在南昌市的建筑类科研项目每获得一项江西省、南昌市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计0.5分,二等奖计1分,一等奖计1.5分;每获得一项建设部和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计1分,二等奖计1.5分,一等奖计2分;
  3、在南昌市的建筑类科研项目每进入一项国家、江西省、南昌市“四新”推广目录的, 计1分;
  4、在南昌市的工程每取得一项国家、江西省、南昌市建筑新技术推广示范工程的,计1分;
  5、南昌市政府组织的各类社会公益捐助行为,折合人民币每10万元计1分;
  6、获得国家级工法的,每项计2分,获得省级工法的,每项计0.5分;
  7、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商有以下奖项的可计分:
  (1)代表南昌市参加国家级(含国际)园艺博览会获奖的,每次计5分,参建未获奖的每次计2分;代表南昌市参加省级园艺博览会获奖的,每次计3分,参建未获奖的每次计1分;(每次博览会只计算一次获奖)
  (2)积极参与本省或本市园林(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花卉展览活动、生态文化展览、湿地公园建设等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每次计1分;
  (3)参加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建设有重大贡献的,计2分。
  以上每个奖项不重复计分,以获得最高奖项计分。
  (八)综合评分(ZHi):
  每个承包商的综合得分(ZHi)为上述各项指标综合评分累计。
  ZHi= Nsi + Zli + Aqi + Cxi + Gyi + Zzi + Tsi
  (九)数据有效期说明:
  1、纳税额、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诚信管理、工程业绩和特殊贡献方面相关数据有效期为:自上次确定名录数据归零之日起至本次综合评分时截止;有效期内数据累计计算;
  2、资质情况:以最新的资质等级为准;
  3、2012年的相关数据可直接计入归零后首轮预选承包商动态管理的综合计分;
  4、承包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的相关数据不予确认;
  5、承包商填报的相关数据只能在一轮预选承包商动态管理综合计分中使用(鲁班奖和国家级工法可在连续二轮中使用);
  6、承包商施工质量综合评分(Zi)和承包商施工安全综合评分(Ai)在有效期内最后一个季度计算。
  (十)数据分解:
  承包商将其纳税总额、良好行为记录、特殊贡献根据自身的情况和需要分解到所在的各资质类别库中;质量(项目)、安全(项目)、业绩及业主评价则根据工程类别分解到所在的各资质类别库中;质量行为综合评分、安全行为综合评分和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同时在各资质类别库中计算。
  二、填报事项:
  (一)承包商每季度末在“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系统”中填报在昌相关纳税数据,并提供相关完税凭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原件,由工作小组审核确认。
  (二)承包商每季度末在“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系统”中填报在昌相关质量方面数据,并提供获奖证书或奖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由工作小组审核确认数据。
  (三)承包商每季度末在“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系统”中填报在昌相关安全方面数据,并提供获奖证书或奖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由工作小组审核确认数据。
  (四)承包商每季度末在“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系统”中填报在昌相关良好行为方面数据,并提供奖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由工作小组审核确认数据。不良行为记录由各职能部门(市建委、市劳动监察局、市园林局)每季度末报送,由工作小组审核后确认。
  (五)承包商每季度末在“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系统”中填报相关业绩数据,并提供项目竣工备案表、业主评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由工作小组审核确认。
  (六)承包商如有资质更新,应在一个月在“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系统”中更新填报企业资质情况,并提供最新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由工作小组审核确认。
  (七)承包商每季度末在“南昌市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管理系统”中填报在昌相关特殊贡献数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由工作小组审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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