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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财预[2013]38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3-11-6
实施时间: 2013-11-6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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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要求,盘活地方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3]372号)转发你们。请各地在继续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全省预算执行管理工作要求的通知》(闽财预〔2013〕17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工作的通知》(闽财预〔2013〕73号)等文件做好相关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确保结余结转资金压减工作取得实效。
  福建省财政厅
  201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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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 财预[2010]383号 201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