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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商务委天津市财政局关于申报我市2013年度国际服务外包财政资助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商务外包[2013]12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3-11-29
实施时间: 2013-11-29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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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商务(服务外包)主管部门、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3年度天津市服务外包专项资金重点项目及资金计划的通知》(津商务财务[2013]6号)精神,现就申报我市2013年度国际服务外包财政资助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内容
  (一)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开展服务外包人才培训。
  (二)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开展的服务外包人才培训。
  (三)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
  二、申请资助资金需具备的条件
  (一)服务外包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本市注册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
  2.企业在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fwwb.gov.cn)内进行日常业务登记,且如实按照《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填报报表;
  3.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
  4.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员工占公司员工总数70%以上;
  5.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中长期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合同;
  6.2012年度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额不低于15万美元。
  (二)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的从业资格;
  2.具有符合条件的培训场地、设施、专业教材和师资力量;
  3.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有会计证资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三、提交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才培训资助的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2.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的中长期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3.2012年度专项审计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需载明2012年度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额、企业员工总数,其中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员工占员工总数比例)复印件(验原件);
  4.新录用人员身份证、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抽查“学历证书”原件);
  5.新录用人员与企业在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期间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合同期限页和最后盖章页)复印件(验原件)。
  (二)申请服务外包国际认证资助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2.2012年度专项审计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需载明2012年度服务外包离岸执行额、企业员工总数,其中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员工占员工总数比例)复印件(验原件);
  3.国际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与相关国际认证评估公司签订的合同协议复印件(验原件);
  5.认证及认证维护、升级费用凭证(费用发票和相对应的银行出具的支付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才培训资助的培训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关部门提供的依法从业资质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2.培训机构与服务外包企业签署的培训合同或培训协议,包括:培训方案、课程安排、培训期限、考核标准及培训费用等相关内容复印件(验原件);
  3.每期被培训人员培训费用发票复印件(验原件);
  4.培训机构颁发被培训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5.新录用人员身份证及大专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抽查“学历证书”原件);
  6.新录用人员与服务外包企业在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期间签订的1年以上《劳动合同》(合同期限页和最后盖章页)复印件(抽查原件)。
  四、资助标准
  (一)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新录入大学生每人不超过3000元的培训资助(定向用于上述人员的培训)。对被录用人员提前解除合同,并在原合同规定的1年期内,与其他服务外包企业或原企业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以及被录用人员已享受过我市地方专项资金资助的,不再予以资金资助。
  (二)对服务外包企业取得的国际资质认证,包括: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全管理(ISO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ISO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认证(AAALAC)优良实验室规范(GLP)、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认证(ITIL)、客户服务中心认证(PC)、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认证(SWIFT)、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S09001)、业务持续性管理标准(BS25999)等,以及认证的系列维护、升级给予资助(不包括认证咨询服务费用)。资金资助按照实际发生的认证费用,每个认证项目给予不超过25万元的资助,每个企业最多可申报3个认证项目。
  (三)对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培训的人员(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从事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培训人员每人不超过500元的资助,定向用于人员培训。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请于2013年12月10日前,向其所在区县商务(服务外包)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提交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审计报告及相关票据复印件还需加盖财务专用章)。
  (二)各区县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对企业和培训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审核意见及材料汇总后,于2013年12月15日前,上报市商务委外包处。
  (三)严禁任何单位虚假申报,骗取、挪用或截留资金,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单位,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将全额收回资金,取消其以后年度申请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或触犯国家法律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或单位的责任。
  (四)申报人才培训资助的企业或机构,如已享受中央财政资助的,不再享受地方财政资助。
  附件:1.《天津市2013年度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本情况表》
  2.《天津市2013年度服务外包企业录入人员汇总表》
  3.《天津市2013年度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情况汇总表》
  4.《天津市2013年度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认证情况汇总表》
  5.《天津市2013年度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审核意见》
  2013年11月 29日
  (联系人:市商务委外包处 赵强;电话:58665913、13821827256;市财政局经建二处 赵宗纯;电话:23303740转631)

相关附件:
1.《天津市2013年度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本情况表》.xls    
2.《天津市2013年度服务外包企业录入人员汇总表》.xls    
3.《天津市2013年度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情况汇总表》.xls    
4.《天津市2013年度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认证情况汇总表》.xls    
5.《天津市2013年度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审核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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