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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2013年度特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审核情况的公示
发文文号: 中税协发[2013]96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3-11-29
实施时间: 2013-11-29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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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根据《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办法(试行)》(2011年8月4日修改)和《关于开展2013年度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将在2013年度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试点)工作中符合特级注册税务师要求的申请人名单(附件一)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即2013年11月29日至12月9日,凡对上述申请人申报特级注册税务师持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同中税协(注册部)联系。
  联系电话:010-68412404 010–68413988 转 8203
  电子邮箱:zcb@
  通过认定的特级注册税务师名单以中税协公告为准。
  保留特级注册税务师英语考试成绩名单(附件二),其特级注册税务师考试成绩保留两年。

相关附件:
附件一:符合特级注册税务师要求的申请人名单.xls    
附件二:保留特级注册税务师英语考试成绩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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