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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有色金属连续交易上线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上期办发[2013]151号
发文部门: 上海期货交易所
发文时间: 2013-11-25
实施时间: 2013-12-20
法规类型: 商品期货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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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员单位、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指定交割仓库、各行情转发商:
  中国证监会已批准同意我所上线运行有色金属连续交易。为确保有色金属连续交易上线后的平稳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线运行时间
  有色金属连续交易自2013年12月20日21:00起开始上线运行。
  二、有色金属连续交易品种
  铜、铝、锌和铅。
  三、有色金属连续交易时间
  连续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21:00至次日1:00,法定节假日(不包含双休日)前第一个工作日的有色金属连续交易不再交易。
  为保障有色金属连续交易的正常开展,请各会员单位做好有色金属连续交易上线运行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办公室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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